行人過斑馬線遇轉彎車疑似嚇到自摔 警檢視影片:未違規

要罰.

很明顯對行人已經構成威脅.

難怪被國外報導. 如果駕駛都是這種人..
藍色蟾蜍跟藍蛆 = 最大的在野黨..
沒死人就沒違規
應該壓到斑馬線旁三公尺就算違規了
恩~我確實看到政府交通改革的決心了
陳阿瓜~
CNN沒後續報導? 看來可以悠閒一陣子了
這種壓根就是在賭,罰一罰啦
陳阿瓜~ wrote:
三公尺內明明就達到違規認定標準了
難道警政署標準又改了嗎

當今政府的髮夾灣還少嗎?

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路人39 wrote:
這裡是新莊思源路復興路口, 紅車的方向沒有左轉燈
機車也可以直接左轉
你自己Google看一下便知
復興路很窄很小條, 思源路很寬很大條
從復興路左轉思源路能逼到或撞到斑馬線上的行人
那根本是三寶等級的駕駛, 不然就是眼睛瞎了
因為你根本不需要歪頭就可以看到斑馬線的狀況

其實就是我大車!你們聰明用路人不想受傷要讓我先過
所以跟你玩比膽大,看誰先退縮!
最後紅車勝出,因為行人嚇到跌倒了!
紅車老神在在得分~
警察又幫忙認證並無不法再得一分!
陳阿瓜~
交通部長都說行人看到車要退三步了,警察也說要注意他人的不注意[^++^][^++^][^++^]
怎麼看起來象是製造假車禍
陳阿瓜~
阿北不是站起來就繼續走了嗎 真正碰瓷會躺在路上等警察啦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加強禮讓行人安全執法作為摘報
台北市的, (四)行人穿越路口時,汽、機車不得強行進入行人穿越道,造成行人驚嚇、後退或停等。
只是很少很少在台北市看到警察執法, 固定大路口偶而會看到, 一年兩三次吧. 很多很多計程車/紅牌的根本就離行人幾公分才停下來, 職業駕駛還這樣實在是非常夭壽.

完全是汽車問題佔多
經過斑馬線本來就應該讓了
不讓結果撞到要賠 真的是活該
只是就可憐了行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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