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贊成恢復檢舉提供獎金?

違規是搞到跟你有什麼深仇大恨

殺了你家人還是殺了你老婆了

就算違規殺了你

也有殺人罪可辦


一個違規搞到科技執法

已經很扯了

現在還帶風向一個違規搞到用什麼杜絕字眼又提高罰則又有獎金可拿

你TM乾脆違規一律槍斃好了


想錢想瘋了
檢舉要有酬勞(獎金)就需要有執照跟證照跟必須真正的實名制負責人(不是現在的僞實名制)必須使用政府提供的記錄器、、、哈~別鬧了,一般道路就全部科技執法,快速、高速公路分段區間測速不就搞定了,大家還要上班賺錢呢
給民眾檢舉獎金不如讓警察開單有無上限的業績獎金卡實在,

警察開一張抽一成兩成無上限,看警察會不會接到電話只有驅趕?
違停的部分,提高罰金,恢復被縮限的檢舉項目。

多出的錢,拿來當作獎金,發給那些乖乖找合法臨停車位的人(月租的不算)。

當月沒有被舉發違停的人,可以依合法臨停發票、收據申請,停愈多次,可以領到的獎金愈多,每人上限是自己的停車費總金額。
可以開放檢舉不要獎金沒關係
檢舉可以

提供獎金就不必了
盡人事。聽天命。無煩惱。
恢復就恢復嗎,零元恢復還是零元,了不起加送個獎狀給你。
不是不行,只是不應讓人有用刻意用檢舉圖利的想法,本末倒置
首先認同提高違規罰金
及普及科技執法(當然若有bug,經民眾申訴,也需升級完善才行)
另外民眾檢舉的部分,可能算成案一件,獎勵10元
不舉不算錢
同車號多人重複檢舉部分,以最早檢舉者為準
每人每月獎勵上限500元...之類的
多管齊下做改善
行駛路上就是多看,多注意
懲罰惡意違規,改善交通
合法檢舉本身就已經是民眾的權利,檢舉也無任何成本
沒必要用讓人覺得能靠這個賺錢
搞到大家都拿放大鏡上街
支持加重罰則,但真的沒必要特別重賞
萬般皆沒品,唯有檢舉高~~
反對 有獎金

很多檢舉魔人 自身也都違規 在拍照 還逆向騎過來拍照 完再騎走

可以檢舉 但不要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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