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看不見對方,被死角遮住,就當不存在

駅前の熊 wrote:
賓士車道有左轉專用道及「左轉專用號誌」,影片中機車方向為3燈號-綠色燈號亮著。

T字路口真的不好說
有些T字路口是圓綠燈+左方向綠燈+圓黃燈+圓紅燈的設計
圓綠燈的時候 自己判斷是否可以左轉
圓綠燈當下 左轉直走都可以
左方向綠燈當下只能左轉
我不是那裡人 除非賓士連紅綠燈都不會看
不然他這樣開 高機率是有圓綠燈

另外如果是這種四相綠燈 圓綠+左綠的 通常左綠時間會很短
小人族我必黑單,機車族不黑只懟。
月亮貓123 wrote:
問題是我綠燈起步前面還有機車呢~ 路口監視器清楚拍下前面機車過了,然後對向汽車左轉來撞我….

這只是基本的攻防,警察也不見得就站在你這一邊,他只是走標準流程。我自己還有碰過警察恐嚇我,說不是我想怎樣就怎樣。但是我只是想要寫報案單...後來我還是達成目的了,不過那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簡單來說這種情形就只是立場不同,你很難希望對方主動認錯,雖然的確有人願意這樣做,但是這種人現在比較少了,我們要好好珍惜~

所以肇事車主下來講幹話是很合理的,因為他不想要賠償或承認錯誤。警察說風涼話也很合理,因為他只是看過太多這種案例了!!

問題在於是否想採取法律途徑,如果想那就要保存證據,把當天路口監視器影儲存在手上,然後就可以準備請律師~因為對方只是左轉違規,但是頂多就是沒有禮讓主線道的車輛,就算是違規也可以向法官求情~所以他當然是肆無忌憚啊!!

那如果有保存了影片,也走了法律途徑。那至少可以噁心對方一下,也許在台灣究責百分比很難達到100%,通常都會打折,也就是樓主也很難完全無責任!但是如果確信自己是對的,那就應該主張自己的權利。我也碰過一些很痞的人,一開始說要和解後來又耍賴~所以這真的是很麻煩。所以有時候能夠放下不處理也是一種選項,只是這樣那個人可能就逍遙法外。不過這事情也很難說,我自己的經驗是因果報應確實屢試不爽,所以後來我也就不強調依定要自己報仇了~

畢竟親自報仇只是滿足自己的情緒需求,如果自己能夠過得去,其實報不報仇也不重要,因為人生還有比這更重要的事情,就是把時間跟精力放在自己愛的人事物上面~所以我都會保產險盡量規劃好,碰到事情就是直接出險,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那麼物質跟情緒的需求都得到保證之後,這些事情對我來說就無關緊要了~

況且就算求償,對方也不一定有錢,整個流程跑下來曠日廢時,會消耗自己大量的精力跟注意力。我很慶幸當時對方和解一直呼攏我之後,我果斷就放棄跟他打交道了,他後來還來電要繼續跟我拖延,我就只有說抱歉~我已經交付保險公司了,車子我也直接修了~後來就沒再跟他接電話了~~
宇宙中有近乎無窮的星星,地球在其中就像沙子一樣的渺小,而我們則是比沙子還要更渺小的多~
june-sue
遇到糾紛,警察也都希望能息事寧人的,即便你100%都對他也不見得會想幫你
駅前の熊 wrote:
「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


交通安全最重要的是設身處地為別人想,假如你希望停車起步別人會讓你,你就要先讓別人在你前面起步,不喜歡聽到很吵的聲音那就不要把車改的蹦蹦叫的,跟你講的做學問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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