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突開車門!害22歲騎士遭輾頭亡, 遭罰不服敗訴

違停還沒有兩段式開車門,害死一條人命應該可以算謀殺了吧還只判10個月!??
這就是台灣法律。
判處林姓駕駛有期徒刑10個月???

這堆立委真的選來混著待的

法律都不好好的修

這種還不關個7年以上,然後終生禁止考照,無照駕車一次關一年罰款百萬起跳
陳阿瓜~
沒和解還10個月 要是有和解是不是直接不用關了 開心緩刑
這樣才十個月?!!

什麼鬼島阿
真的要上訴,害死人才判十個月況且沒和解。
希望能多加個幾年,垃圾駕駛!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一條人命只值十個月???
才十個月而已
簡直跟當兵一樣很快就出來了
有什麼不服
而且進去牢裡吃飯都吃公家的
重點是免費的
只是在裡面手機會被沒收可能沒自由而已
就跟當兵差不多
如果有和解賠個1000萬以上並立即入帳表示過失誠意,是可考慮其刑期,但都沒提到跟家屬和解部分,這個是重點但沒有詳細報導,會不會都脫產成功,如果搞脫產應該關十年以上
陳阿瓜~
新聞有寫阿 沒和解也沒任何賠償
5D3
為什麼需要和解,不和解只判10個月(反正都是政府收錢,判多少對受害者沒差),就算和解賠償,計程車司機是領現金的,只要錢不放入戶頭,家屬一毛錢都拿不到,台灣的法律好棒棒....
jxv wrote:
違停突開車門!害22歲騎士遭輾頭亡

老實說不要說是違規停車開車門沒注意害機車摔車,就連停在合法路邊停車位開車門沒注意也是會發生意外。

原因在於台灣路邊停車太氾濫,路邊停車就是把道路當停車場,道路是供交通工具移動使用,停車場是讓交通工具停止使用,道路是道路、停車場是停車場,兩者就是極為矛盾的行為衝突,雖然開車門要小心再小心,但怎樣也解決不了本質上的矛盾,好的交通設計就是要避開行為衝突,無奈台灣先天不良後天失調,而且還惡性循環。

台灣路邊停車太氾濫,根本原因在於都市計畫失衡,沒有畫設足夠的停車空間,都市計畫只為炒房,把土地蓋得滿滿,吸引人口居住,至於其它公共設施不重要。

雖然日本也有路邊停車,但那是非不得已的情況,台灣則是剛好反過來,以路邊停車為主,停車場及其欠缺~~

台灣土地面積小,空間資源欠缺,都市計畫基於民意也不敢有長遠的規劃,劃設過多的公共設施會被批評浪費、圖利,COST DOWN就是混用,既是道路也是停車場,一舉兩得,看似小聰明實則愚蠢,通常就是以悲劇收場,人間共業罪過罪過。

最近還發現台灣道路上越來越普遍的奇杷設計...為了空出左轉專用道,把直行車道弄成S型,是要讓大家在路上蛇行嗎?



只能說,大家在路上,自求多福~~
iamaminimalist
這種路對機車來說很危險
jxv wrote:
2022年2月26日...(恕刪)


沒人傷亡時
違停違規仔:微罪不該罰

有人因此爆頭當場死亡
違停違規仔:無蓄意殺人意圖,應予輕判或是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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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和酒駕違規仔有87分像
jxv wrote:
2022年2月26日...(恕刪)


裁判10個月
突然想到上次看到外國影片路很大條
他們的汽車是停斜的45度
聽說就算開門應該也不會害到別人

道路設計是不是要修改一下?
「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不雨
不用想太多根本不用修改因為改與不改都會一堆出來抗議出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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