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lo1011 wrote:我是這麼建議,每位民眾檢舉限制一天三件,針對同一人違規只能檢舉一件,每周針對同一人只能檢舉三件,如此才能杜絕以瘋狂檢舉報復糾紛以及地方政府養職業檢舉魔人的問題 2023年9月12日至12月4日 受理申請總統、副總統選舉返國行使選舉權選舉人登記請不要錯過報名日期!
一天可檢舉三件?其實還蠻多的,我看一下我檢舉次數,106年到現在才10件,沒達到開版的件數要求,個人覺得汗顏。爲了符合開版人的期待,我得多多檢舉。其實檢舉也沒好處,浪費自己的時間罷了,所以我還是希望其他人多多檢舉,我想偷懶。開版人能怕成這樣?這根本就違規魔人等級。沒違規就沒罰單,限制檢舉?不如限制違規魔使用交通工具,記滿點數吊銷駕照,如再無照駕駛上路的話,一律把交通工具當成犯罪工具銷毀,再被抓到無照駕駛,直接入監服刑。
現在政府推出1200交通月票吃到飽,讓民眾出門可以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搭大眾交通工具出門,還會收到汽機車違規罰單嗎?放著1200吃到飽不用,硬要自己開車騎車,再來抱怨交通違規被檢舉,是嫌錢太多沒地方花嗎?
rukawa19045 wrote:我支持你的觀點並給予87...(恕刪) 假如你是一個女生,你拒絕了一個不喜歡的追求者,結果他死纏爛打你出門就整天跟蹤你的車然後狂檢舉,讓你被吊照,用這種手段報復你這樣你要嗎?新制下真有人要搞妳的話,你要被吊照簡直輕而易舉而且政府只會說自己惹的恩怨自己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