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縮民眾檢舉次數方能杜絕職業檢舉魔人

新的記點制度,會造成你如果不小心跟某個吃飽太閒的人發生糾紛,產生恩怨,
對方若要存心報復狂跟蹤你狂檢舉你,讓你被吊照簡直輕而易舉,
你如果去跟交通單位反應,很抱歉,照常吊照,然後會說你跟他的私人糾紛
自己解決,不論用文的用武的都好

而且,地方政府會不會乾脆養檢舉魔人製造一堆罰單與吊照讓罰款暴增以便改善財政,
這也不是不可能(有魔人一年破萬件,每天都要檢舉三四十件的)

我是這麼建議,每位民眾檢舉限制一天三件,針對同一人違規只能檢舉一件,
每周針對同一人只能檢舉三件,如此才能杜絕以瘋狂檢舉報復糾紛
以及地方政府養職業檢舉魔人的問題
違規慣犯簌簌發抖

看來這個政策真的改對啦
arlo1011 wrote:
新的記點制度,會造成...(恕刪)



你可以報警啊
arlo1011 wrote:
我是這麼建議,每位民眾檢舉限制一天三件,針對同一人違規只能檢舉一件,
每周針對同一人只能檢舉三件,如此才能杜絕以瘋狂檢舉報復糾紛
以及地方政府養職業檢舉魔人的問題


你確定是要針對同一人,還是針對同一個車號?

同台車可能在不同時間是由不同人開的或騎的,你又如何知道是同一個人開的或騎的?
騎車比較好認,但開車的人都在車裡面,隔熱紙又都貼的很黑,如何知道是同一人開的?


民眾檢舉又沒有獎金,只要可檢舉的項目越多,民眾自行檢舉案件自然越多,地方政府又何必花錢養職業檢舉魔人!
foster_yen wrote:
你確定是要針對同一人...(恕刪)


現在的制度是以車主為目標對象,假如不是車主開的,
車主要歸責給對方,否則車主要吞
strayvet
在講廢話嗎? 就算是警方拍超速,也是歸責車主啊,不然誰知道車上是什麼人? 車主要歸責給對方,那就是你家的事了...
fruits0800
所以車子不要隨便借人。
arlo1011 wrote:
對方若要存心報復狂跟蹤你狂檢舉你,讓你被吊照簡直輕而易舉


對方每天跟蹤你,然後你會一點都沒感覺到異樣,那只能說你的神經很大條

裝個前後行車紀錄器,誰檢舉你的,照片時間一比對就會知道了,然後就換你報復,狂跟蹤、狂檢舉對方
要從根本做起,一個月內違規三次以上吊照,一年內累計違規七次以上吊照,吊照還開車上路扣車扣牌一年。
Gabriellin
直接銷毀犯案工具就好啦,要公開直播讓鄉民嗨一下。
polojazz
要依照版主的規則啦!一天內超過三次違規就吊照!
那可以每位三寶限制違規一天一次、一週一次、一月一次嗎? 超過就一年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and報廢車輛(免強提供五萬報廢金給你舔)
空殼椰子
我看完的感想也是跟你一樣,限制人家檢舉,然後開放無限次違規嗎,說什麼屁話。怕被記滿就不要違規阿,奇怪了。
現在苗栗還是檢舉集中地嗎?
又有一個違規垃圾發作了? 想東想西,怎麼就不想想自己騎車、開車是什麼藍鳥樣?

一般人不要太頻繁的違規,根本就不太有機會收到檢舉罰單,你以為檢舉人真的多到跟天眼一樣嗎? 會經常收到檢舉罰單的,自己先去旁邊跪著反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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