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車想闖但最後縮了(推測到路口前發現路口還不小,過了可能有危險所以急煞,但沒考慮到後面是大車)大車由時速表看起來到路口前沒特別減速(但也有可能是時速顯示反應過慢,所以很難下定論)個人是推測大車看到白車開那麼快預判他會闖過去所以沒特別減速,但人算不如天算實際肇責還是需要更多資訊才能判斷,僅由後車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很難說誰對誰錯(應該都有錯)我是認為雙方都上了寶貴的一課啦,至少都還可以活著上課,也沒讓其他人下課至少親身體會過以後雙方到路口前都會更慢一點
jxv wrote:一輛大型車疑似車速太...(恕刪) 拍(垃)攝(圾)車(駕駛)明顯沒有要停的意思過雙白線才開始煞車(車有點頭底下有時速表 有沒有煞車很明顯這種駕照趕緊繳回或燒掉乖乖騎腳踏車就好不要在路上害人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3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超車時,不得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白色驕車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供大車保持適當之煞車距離,大車亦無超速,小車肇責至少7~10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