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修法開放交通違規可全面檢舉,但檢舉人的資料要附在罰單上❤️

看了整棟樓,還是沒人有辦法具體指出:「要求在罰單上羅列檢舉人資料」的目的和功能在哪?好處在哪?

腦子懶的用,又毫無法治觀念的人,
連基本訴求的理由都講不出來,有夠可笑

那種什麼「檢舉人都不願意見光」的垃圾嘴砲都聽爛了,除了發洩情緒外,完全無法支撐自己的論點

知道檢舉人是誰又怎樣?
知道了你就會雲淡風輕接受?騙誰阿!

直接講你就是想「盡可能提高檢舉門檻,降低被檢舉的可能」不是更直接嗎!

講那麼多理由是要幹嘛?就沒看過哪個理由是真的合理的,連合情的都沒有!更不用說合法了!
01多的是鍵盤嘴砲的
現階段開單蓋章又具名的是條子
叫他去扁條子他也不敢啊
沙羅季曼
別說扁條子,站在違規渣人面前拍違規,我就問...有幾個違規渣人敢吠,就是不敢才躲在鍵盤後面打嘴砲,沒那個轎小學人家違規,罰單應該都父母在扛的...
包括之前被取消的靜態違規,可以全面開放恢復檢舉。除檢舉人需要持有相關資格(檢舉相關車種需要持有同等職業駕照)且罰單上也會印上檢舉人管轄編號
講難聽的你就不要違規,違規就是檢舉
沙羅季曼
真的!敢違規就要有那個懶趴承擔被檢舉的風險,這道理對違規渣人而言很難懂...!
Jason kid wrote:
看了整棟樓,還是沒人有辦法具體指出:「要求在罰單上羅列檢舉人資料」的目的和功能在哪?好處在哪?

我想...
應該是躲鍵盤後面咒罵檢舉人~
有名有姓會比較爽!!!
⚠ 騎機車很討厭莫名其妙被狗追著吠,甚至被狗咬!我不能打那些狗自保,因為那些狗有人罩...
Jason kid
也就只能駡,啥也幹不了,蠻可悲的
沙羅季曼
Jason kid 看這篇主題裡就好幾個,五告逼哀......[笑到噴淚]
本來就應該這樣,員警開單都要秀自已的名字了!
不管檢舉什麼項目啦

老問題
那你違規幹嘛

某網紅抽大麻被抓
然後底下在那邊國外合法阿怎樣怎樣
這裡是台灣,違法就違法
惡法也是法,不想遵守請拋棄中華民國國籍或離開中華民國領土
一看就是違規魔人想出的點子,
可憐啊
發洩完了,就早點洗洗睡喔!
贊成檢舉達人須自費考執照,核發執照後基於舉發時道路上環境危險性,應配發制式規格安全背心,背心顯眼處需明示檢舉執照號碼及“血型”。以保障檢舉人的生命安全。(名字就不用了繡了,丟祖宗的臉)
檢舉成立要件只要有檢舉人著背心露臉入鏡之畫面,即算成立
Jason kid
贊成違規者監獄關三年
沙羅季曼
Jason kid 不要啦.違規已經丟盡列祖列宗的臉了,再監獄關三年 ,牠父母還能在親戚面前抬頭嗎...[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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