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違停vs找停車位的成本

違規停車是900 不是600
marktony
臨停是300到600喔,法條55就是300到600
Daniel Wen
違停900,違規臨停3~600,有些警察違規臨停會開成違停,被開單記得注意一下
marktony wrote:
首先感謝政府德政開綠...(恕刪)


你沒算到,如果三寶撞上你的違停,還把自己撞死了,基本上你就是過失致死,差別只在賠多賠少
以前我只敢人在車上的時候紅線臨停,現在我敢下車鎖門臨停了
很多鄉下地方根本沒有違停拖吊的業者
違停了不起就開單了事
一年可能有被開個一、兩次就了不起了
這就跟炒房一樣
打不贏就加入
大家都一樣那就沒人覺得哪裡不對了
所有的違規都是善意違規,就連害死別人也是善意過失
此文章我已經去檢舉
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
希望大家看到類似的文章都可以一起去檢舉

不要讓檢舉達人用另外一種方式來危害社會安寧


不開放檢舉不等於放任違規
醒醒吧

marktony
哈哈,好怕喔,加油哦👏
我家附近,有車天天停轉角人行道
對面有停車廠不停,反正警察也都不開單的
艾立克斯 wrote:
我違停的時候,只是附...(恕刪)


來天母就不一樣了, 天母廣場停車場外面總是一堆違停,原本搞不懂為什麼直到問了親友+親自去停一次才知道.....

停車場進去1分鐘也是算一小時,很多人只是要去旁邊店家拿個東西1-2分鐘的事結果要算一小時的錢

天母人不是沒錢,也不是付不起,就算跟郭台銘一樣有錢看到這樣收費也會覺得浪費,不如直接違停在那反正一下下被開單機率也不高

個人希望多建停車場,前半小時免費,但一旦超過一小時費用1.5倍數增加,這樣不但可以解決少部分違停問題,也能讓真的想用的人用的到
kerker
”不是沒錢,只是花不起幾十塊合法停車費“。這邏輯給過
致命涼 wrote:
不開放檢舉不等於放任違規
醒醒吧...(恕刪)

你這句話讓我連想到恐龍法官老是掛在嘴邊的“可教化”三字
薄懲這個概念確實是為了給人一個省思的機會,讓人知錯不二犯。
但是台灣誰收到違停罰單會省思下次不敢再犯的?根本一個都沒有!現況是被罰只會覺得倒楣然後辱罵檢舉人或開單員警而已。
所以立法不嚴、執法不彰本質上就是放任違規無誤,因為違規的人沒有忌憚就會第二次第三次乃至於無限次違規。
心理學有個名詞叫破窗效應,這是人性。不熟心理學的話建議可以花點時間閱讀相信會開闊你的觀點。比如科技執法為什麼見效就是因為讓人感覺進了雷區步步為營小心犯錯,當中起效的其實不是攝影機,而是心理學。
違停一次罰六千,違停會少到沒有。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