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ManCcC wrote:
依造台灣法規,那邊就屬於最高速巡航道,不滿意去找立委抗議,我支持各位去抗議
就像覺得螃蟹車告示不足一樣,抗議都是合理的。
就是把內車道為超車道的標誌當成塑膠了?!
你說的但書也是要 在沒有標誌下才能夠依循的規則哩. 然後自己解釋內車道為超車道的標誌 不是標誌, 因此不用遵守?



日本人就說過啦, 台灣人是個不介意造成他人困擾的人
向這些喜歡佔用超車道來當成他們的無腦巡航道的人, 就是毫不介意造成他人困擾
只想著自己可以無腦順順開,視野一片空曠, 也不用跟周遭車輛互動 多好啊
當然啦, 這些人是不會想到被他擋住想要使用超車道進行超越的車輛, 也不介意高速公路因此開始阻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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