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安安 wrote:有幾個看到覺得不太合理的例子,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還有哪些交通規則不合理?1.行車遇有轉向指示(即便是單一出口砸道等)必須打方向燈2.對向車輛同時左右轉匯入同一車道,右方車輛需禮讓左方車輛3.變換車道應全程使用方向燈4.高速公路未依車速保持車距(真的逼車又抓不到)5.爬坡道禁止超車(如何定義超車)6.主線車輛禁止變換至加速車道(以國一南下內湖段為例,主車道要進入路肩就是要進入加速車道啊)...(恕刪) 連打個方向燈這麼簡單的事都覺得不合理我看你還是別開車了
車安安 wrote:有幾個看到覺得不太合...(恕刪) 煞車但前輪超過線這個可以被判為闖紅燈這個真的十萬八千里,一個觀感不好,一個會死人的但規定就是這樣,乖乖付了罰金,吃了點數神奇的規定,還是小心地下那些線比較實在請後車不要怪我到路口就變成龜> <
車安安 wrote:2.對向車輛同時左右轉匯入同一車道,右方車輛需禮讓左方車輛 在台灣以外的正常國家,對向車左右轉,是右轉車先行沒錯吧,畢竟相對左轉,右轉是順向但是台灣嘛!既然是不正常地區,那麼有不正常的交通法規,也不意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