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走一半變燈號,被機車衝撞,頭部撞地倒下不起

行人翻轉一圈頭部直接落地
希望你沒事,下次記得庇護島要用。
機車也沒注意看路,就是誰對誰錯呢?
挖賽 這個行人頭大力撞到水泥 感覺蠻嚴重的

說不定會變植物人喔........不好笑
jxv wrote:
新莊 思源路...(恕刪)


撞的好

沒看到二輪哥直行嗎?

擋我則死

不要講甚麼國外行人路權最大
沒錯 國外都是優先禮讓行人
那是禮讓 表示也許我有優先權 但我讓你
路人有優先權的 那就不叫禮讓
不管禮讓與否 如果發生事故
一樣回到優先權判定 一樣是 法 理 情

這在國外 沒第二句話
行人全責 還要賠償機車及機車騎士損失
而且沒有甚麼應注意而未注意.....
中華民國的應注意而未注意真的是全球最瞎法條
smd6055
可惜你住在台灣,可憐我無法移民到你說的外國,所以你還是得讓,法條改之前
Gabriellin
yt上有美國警察便裝在行穿線走,測試有沒有車不讓的,不讓的車開過去接下來就是警車衝出來追,不是車有優先權。澳洲無號誌行穿線旁有行人,是兩向的車全都主動停下來讓人過,人不過車還不會動,也沒有車優先。
兩個三寶的頂尖對決,好舒服真解壓
smd6055
一個付出身體疼痛,一個付出金錢賠償
我是老阿伯來的 wrote:
這在國外 沒第二句話
行人全責 還要賠償機車及機車騎士損失
而且沒有甚麼應注意而未注意.....
中華民國的應注意而未注意真的是全球最瞎法條

國外的做法與你說的好像不同


bill_yuan
國外法條明確, 無號誌-行人最高優先權,有號誌-以號誌通行.
A辣愛怕跑
5 歐美先進國家才是"人本"社會~以人為本位~~~台灣差遠了
我重複看好幾次, 她空中轉一圈 然後頭重摔地面, 然後就不動了.
有人知道這位闖紅燈女士的後況嗎? 應該沒死吧?
narcissus_tulip
沒事情,在地下一點時間後,準備起身用手機蒐證
行人的錯,自以為皇帝
huang635555 wrote:
二輪黑

蝦米咧二輪黑
這種情況下你敢叫騎士過路口要看路嗎?
汽車駕駛我還敢說啦
反正鄉民都說汽車都是撞死別人
機車騎士我不敢說了
因為鄉民說騎士都是死自己不波及他人
撞斷腿

新北市日前有1名65歲婦人走斑馬線穿越新莊區思源路時,燈號已轉換且數輛機車已很靠近,她卻突然起跑向前衝,結果被撞翻滾一圈趴倒在人行道,腳部骨折送醫。警方表示,行人闖紅燈將開罰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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