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被科技執法,但,行人居然是自己家人

有一次我載老婆小孩出門,讓她們下車後,母女倆在路口又遇到我開著車要趕著走。

由於她們知道我趕時間,就等我先過,結果那個情境如果被旁人看到,一定檢舉成案。

回家後我就說:【下次要讓我先過,能不能不要面向馬路,先假裝看路邊的店面,比較不會給人檢舉】
這也太慘了,呵
jxv wrote:
連江縣 南竿鄉福沃港...(恕刪)


唬爛文......
要不要 改一個 自己把自己家人 在斑馬線上 撞飛 的會更吸引流量 !!
各縣市乞丐市長跟中央要飯吃, 才有這些科技執法,
支持各縣市繼續當乞丐市長, 懲罰01這些三寶駕駛.
直接變全家福
我猜是不是看到家人可能邊對話一邊慢慢開
有趣
未禮讓行人被科技執法,但,行人居然是自己家人, 開單人若是自家人, 更巧了。
居然連馬祖這種小島無啥人車的環境都有科技執法
搶錢搶的太過分了....此風不可長
真夠狠
連自家人都不讓
一般民眾得小心
值得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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