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台灣道路如戰場比俄烏戰場還恐怖出門就是 生死有命 隨人顧性命或許 你 我 有一天也會死在道路上大家放寬心吧能在01與大家 打屁 哈啦都要好好珍惜每一天 不用這麼悲觀啦, XD我們要想辦法避開潛在的危險,不管是開車或騎車,大家在路上務必做好防禦駕駛,趨吉避凶。
RSS11 wrote:台灣的法律根本無法給...(恕刪) 是的,該馬來西亞女性家人為馬來西亞大官,所以女兒在台被殺後,承審法官才一路判死。否則在台灣只有殺一人,是不會判死。而且台媒還動用“網路溫度計”(雅虎的),去洗該殺人犯應該判死。那個燒死6位家人都沒有死刑,這個只有一位要如何判死,應該要委託大法官或是長老會照顧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