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和天空 wrote:如果這樣的機車自摔事件,汽車駕駛人也會被判定為有肇事責任那今後在任何的路口,遇到一樣的情況 (類似的情況很常見啊!) 真不曉得該如何處理了?! 凡出車禍,30公尺以內的汽車都列為被告的概念顯然前後行車紀錄器是不夠的,需要360度無死角一出事才有將週遭車輛均列為被告的證據
watson0106 wrote:凡出車禍,30公尺以內的汽車都列為被告的概念顯然前後行車紀錄器是不夠的,需要360度無死角一出事才有將週遭車輛均列為被告的證據 蝦米咧30公尺內都是被告?是100公尺內啦越靠近的嫌疑就越大第一個想辦法證明清白後就告第二個直到100公尺內都告完為止最後手段就是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