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熄火用牽的闖紅燈有違法嗎?他遭警罰1800元!法院上訴結果曝光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E5%8F%B2%E8%A8%98/%E5%8D%B7102

不就要念張釋之執法的

頃之,釋之為廷尉。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出,乘輿馬驚。於是使騎捕,屬之廷尉。釋之治問。曰:「縣人來,聞蹕,匿橋下。久之,以爲行已過,即出,見乘輿車騎即走耳。」廷尉奏當,一人犯蹕,當罰金。文帝怒曰:「此人親驚吾馬,吾馬賴柔和,令他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立誅之則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爲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唯陛下察之。」良久,上曰:「廷尉當是也。」

其後有人盜高廟坐前玉環,捕得,文帝怒,下廷尉治。釋之案律盜宗廟服御物者爲奏,奏當棄市。上大怒曰:「人之無道,乃盜先帝廟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爲差。今盜宗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久之,文帝與太后言之,乃許廷尉當。是時,中尉條侯周亞夫與梁相山都侯王恬開見釋之持議平,乃結爲親友。張廷尉由此天下稱之。

治世或亂世看看法度會不會就清楚多?
應該罰行人闖紅燈。
我之前就說警察開錯單了,結果最後也如我所料。
警察可以開的單多了,沒靠路邊下車可開未緊鄰路邊停車、下車可開穿越車道...ex
這麼多可以開的就偏偏開了個不能開的闖紅燈
唬唬生瘋
你是沒看完還是沒看清楚?這案子最後還是被判罰闖紅燈阿!
所以不是看到有行人要減速甚至停車
而是看到行人之後再看有沒有紅燈
再決定要不要減速甚至停車啦


看看新聞酒駕毒駕是怎樣的
再看看會這樣牽車的又是怎樣的
對這個判決應該不意外
如果牽車不算行人的話,那人行道上畫的停車格怎麼停
唬唬生瘋 wrote:
(所以要偷雞作法就是停到路肩,然後熄火牽車過馬路)



不要亂教,從路肩偷雞闖紅燈的也是闖紅燈,不是沒停止線就不是闖紅燈。
警察的認定標準未必通得過法院法官的認定。
所以鼓勵上訴至行政法院是絕對必要的。
千萬別被警員唬了,有些警員對法律也是一知半解的,他開他的,務必上訴。
你問怎麼看?
台灣人行道不能騎行但機車格畫在人行道上面
這麼矛盾當然是立法問題囉

叫交通部和立委去重灌啊還怎麼看
sunland wrote:
"遇紅燈後熄火下車,牽引機車穿越斑馬線至對向車道,再重新發動機車駛離。"

新聞這一段其實我看不太懂,有沒有示意圖?


他在路口前,
先將車子熄火,
接著闖紅燈走斑馬線,
左轉牽車走到對面的車道,
然後再重新發動車子,
駛離現場。

這種白爛的做法,
我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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