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公路塞車重要元兇「佔用內車道」

塞車的主要原因是車價太便宜車子太多
大貨車 聯結車 ....... 這些大乖物 也該管管 !!!

小型車 特別愛對這些車輛 拉開 距離 !!!

大型車 也對 前車 拉開 距離 !!!
以現行高速公路車流,將內線車道強制硬性規定只有超車時才能走,我認為就是直接浪費一條車道而已,假設用路人均能做到遵守規則,因為你想超車時車輛換到超車道沒問題,不過除非危險硬差或有人禮讓,否則你是插不回來的。
在正常流速下把80KM/h以下慢速車統統趕到外側車道,或許可以研究研究。
herblee
路權可以取得也會喪失,當中線車道擠太多車輛車距縮短,會追撞,由左邊超車道超越而取得路權,超過有安全車距喪失路權,必須駛回原車道!超車道不但不會無車,而且通過超車道超車的車輛更是多於不超車達1.5倍
黑豆爸爸
那不就是又回到原點?
建議於易塞車的路段設置定點科技執法,行駛內側車道且未達最高速限的汽車,如與前車距離超過60公尺(或某個合理的安全車距),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開罰。
herblee
那應該駛回原車道,8-1-3但書是於有55m車距之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改變速限,以最高速限110km行駛於內側車道, 若無55m車距,最高速限行駛不成立,速限回到高管規則5:最低-最高速限區間
herblee
我國法規 根本沒有倒述,說成容許什麼達到最高速限就能不離開內側車道?依限行駛內側車道這項速限規定是應盡的義務,根本不能倒過來說成有什麼權可以佔用
佔用內車道只是其一,其二就是佔用的駕駛人還不給其他國人同胞足夠的超車空間,有的甚至跟中線車並排前進的更可…..
把一些為了炒房炒地炒什麼鬼的交流道先封一封,
國道馬上順暢起來了好嗎?
才不是呢!講的人跟信的人,都好好笑
Iexus_sky0066 wrote:
(恕刪)

林俊憲有在罷免名單嗎? 有責請各位罷免之
利院諸公國家亂源,無關藍綠
遠的不說~~
光台北很多開放路肩行駛路段~
有多少車是乖乖下匝道???
插隊也是很多上、下交流道的塞車因素!!!
立法委員自己提案修法(交通會委員在幹嘛?)即可,問官員幹嘛?
herblee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明明是依限行駛內車道的意思!不是授予路權!且"速限"的授權對象是主管機關不是用路人!豈有此種主管機關放棄"變更速限"的法律授權?還丟給用路人自行決定"最高速限"?
herblee
8-1-3但書: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是不得以最低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的意思! 若前方條件〈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不成立,不得以最高速限!速限於是回到高管規則5:最低-最高速限區間行駛於內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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