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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nck wrote:
再假設開放夜間停車剛好能滿足下班後的住宅區的車輛數量,
每日20:00至隔日07:00 = 11H
21-11=10 (H)
我請問你,在白天上班時沒搶到停車位的人,這10 H要停到哪裡去?
以我們公司來說,如果是固定坐辦公室還要開車的話,都一定有去租車位
不然你要把車違停在路邊8~10個小時,賭永遠都不會被警察開單拖吊??
不要說內勤,就算是外勤但外出不頻繁的,也都是在公司附近有租車位
沒人敢賭把車子在路邊違停超過30分鐘的然後人還不在車上的
大多的違停是開車在到處跑的人,沒有固定的點,但不是去到每個地方都一定有停車格或停車場
買車規定要有車位是能解決這個問題嗎??
加上現在台灣的土地/房屋這麼貴,一堆臨停的停車場都是建商拿來養地而已,之前去一些地方還有臨停可以找,但都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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