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今天我幫警察上課了!!(有改管的請參考)

djian wrote:
那就請他會同"監理人...(恕刪)

經驗不足的警察可能到這裡就退縮了
遇到老練的就叫你去申訴
然後再開一張驗車單
之後上法院警察出席還可以請公假領證人費
就算法官找監理所人員來驗車
排氣管上也確實沒有法條上規定的防燙蓋

我不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但是真實情況不是每個警察都那麼好說服啊
請問可以PM給我相關法律條款嗎??
就是原PO的那個公文
我想要~~謝謝
celica2003 wrote:
.防燙蓋..(恕刪)


請確定條文中寫的是防燙蓋嗎?
sky904 wrote:
請確定條文中寫的是防...(恕刪)

是沒有寫防燙蓋啊
但有寫需距離3公分的鋼鐵材質或樹酯材質的隔熱裝置

那綁一個鐵的便當盒應該也算合法吧
avast wrote:
http://fam...(恕刪)


大大

你真的是太酷了

雖然我沒有改裝

但是警察這樣亂抓一通也很不好

你是英雄(拇指
遇到警察杯杯心平氣和有禮貌的應對,只要自己確實沒做錯,有「理」走遍天下。感謝版大的經驗分享
天生翹孖管 跑格儀表板 浪花對四鉗 單貳後碟盤  十三吋胎寬 高壓金油管 中置六連桿 三向發電盤 南訓大型重機班116期
djian wrote:

那就請他會同"監理人員"並舉出'何以影響行車安全"之事實 ,始得舉發(恕刪)


排氣管沒有隔熱防護裝置,算排氣管設備不全吧
應不需會同"監理人員"並舉出'何以影響行車安全"之事實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是規定「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他所提供的那張有王卓鈞簽名的

寫的是大型重型機車耶...
我們一般小車適用嗎...
載到的pdf檔.有署長王卓鈞簽名的上一張有明確寫出舉發550cc以上之大型機車...
great!!! 反將警察一軍!

那些官員根本不懂百姓到底要什麼, 只會口水戰!

avast wrote:
http://fam...(恕刪)
avast wrote:
http://fam...(恕刪)

大大真是太神了,替百姓出了一口氣,能請你PM給我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