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_guest wrote:所以你老婆身材太好,半夜走在路上被強暴,是你老婆白目種下的因,才得到後面的果 被強暴是可預知的嗎?你能做的就是多加防範吧!加件衣服、不要穿太曝露...沒人說是被強暴的錯,要懂得保護自己!!
我會說這位騎士以激烈的方式追求他心中的正義(當然會付出較高的代價=凡事都要付出代價)但會這樣的惡性循環就是因為政府的無能教育與四輪心態無知嘴臉使然(四輪心態似是長一輩灌輸,而這一代照單全收)整個影片機車騎士騎乘方式並沒有不妥或違規之處(尚未討論到長按喇叭與跟對方的談話內容&態度)某些四輪心態的人們,想要的不就是機車族乖乖的待在公車停靠區,四輪併排車道,或是所謂路肩,稍有越線就成了白目&屁孩有這種四輪獨大的怪思想與行為真覺得很可悲,完全是長輩原封不動的複製到下一代身上,然後自己也沒有詳加查考與時代脈動契合,觀念是否脫節,最重要的是完全不尊重他人的心態還有最悲嘆的是許多人的心態與回應誰叫他罵我所以我打他剛好而已義正嚴詞的跟某位政客真是像極了我們到底是跟哪些爛政客學這些糟糕的人生態度個人要是真被激怒與他人動手也該對動怒自我反省我覺得這位機車車主試圖用他認為的正義感衝撞不公平,沒有衝撞既得利益者的高牆何來權利?如何昭雪?1985,大埔事件等事件的千千萬萬螻蟻平民為求改變不公所做的行動,就是個人對該機車騎士不一樣的見解至於為何衝突都是來自這位騎士的態度呢?為何我們不想想其他社會事件總是有人付出代價然後才有改變才有機會改正過去的錯誤也許機車騎士就是想做他覺得可以做到的事雖然我不是他,真不知他心中的意念或是盤算為何但我寧願這樣看待....我有開車,也有機車,腳踏車與行人我都是我願意與盡力尊重每種載具與用路人的權益但不同載具一味的強壓他人實在讓人噁心法律(交通法規)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在我的解讀法律是低於道德標準的若彼此都互相尊重彼此的路權彼此理讓根本不需要制定法律規範也不會有人需要衝撞體制(網友的回覆)太后依律法統治大清帝國孫文有必要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去挑戰大清帝國嗎?以上傷眼,錯字,語意不通時請見諒
stddg wrote:不用浪費力氣了,在0...(恕刪) 本日最中懇不推不行....其實這是台灣很多人看事情的通病....民主國家...人民一定要能自主分得清法理情這三者順序不然太過自由只會造成混亂像現在大多數人看事情...都是情理法悲哀!
推542樓清清楚楚的寫出01紛爭文的亂象那些硬要扯什麼騎士上一次吧啦吧啦的如果這是騎士的第一次事件 你的想法會改觀嗎?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這麼簡單明瞭不過的案件 自己在那邊牽扯個人情感進去你是當事人嗎?你的做法 等同於其他人的做法嗎?不管你是要直接在馬路上和他打個你死我活還是摸摸鼻子道歉了事從根本上來看這位汽車駕駛的行為對錯 有改變嗎?還說什麼取暖之類的冷言冷語就是有你們這種的 才會讓01越來越多人選擇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