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汽車駕駛人,重機上快速道路及國道的看法?


8924132 wrote:
沒有辦法閃的原因在於無法預測其軌跡
一顆大石頭在前面彈跳
我們冰雪的重機騎士就能瞬間換算出其軌跡
進而做有效的閃躲?
那上次被鐵鎚擊中的是.........(恕刪)

請你看清楚我說的
如果石頭或鐵鎚是因為振動順勢掉下來
根本就滾不了多遠
除非他是片狀的
而你說的鐵鎚砸中的案例
根本就是刻意丟的
不要說不可能
路上神經病很多
高雄就發生過
轎車一路尾隨大型機車
紅燈了還加速衝撞大型機車的案例

冷大俠 wrote:
哦?你怎麼知道我沒有去交通部開會呢?


去了然後呢?
酒駕照樣到處跑,
你做了甚麼?
紅牌照樣不能上國道,
你又能做甚麼?
不是都說別人做不到很遜?
你來做做看!
出一張嘴誰都會。
不要說我也出一張嘴,
至少我沒有抱怨別人做不到。




冷大俠 wrote:
重點是各個國家都沒有這問題 只有台灣會有這問題
我是傾向於那95%的國家的想法
畢竟包含了許多先進國家
可是你的想法卻打臉他們
所以應該是你要提出數據證明吧
感嘆台灣教育前...我也看不出你的教育是有多高就呢~


別的國家是別的國家,
中華民國是中華民國。
歐洲大部分國家也都廢死,
中華民國為甚麼不廢死?
所以如果今天中華民國要討論廢死與否,
是廢死派的要提出證據說服別人廢死比較好,
還是反廢死派的要提出證據證明死刑存在比較好?

同理,現在紅牌就是不能上國道,
你想爭取可以上國道,
是你要說服別人紅牌上國道很安全,
還是別人要說服你紅牌上國道不安全?
我的教育程度是不高,但是這種簡單的道理起碼我還知道。


冷大俠 wrote:
抱歉 這段話我還真看不出你的邏輯性...


很正常,所以我才要你先去把邏輯觀念學好了再來。



冷大俠 wrote:
你可能要去了解一下憲法!
這不是開放 而是歸還權利
更何況現在政府是違憲與違法
眼紅汽車上國道?不會呀! 汽車是汽車 重機是重機
幹嘛眼紅? 你又自己腦補了喔...


笑死人,
違憲?為哪一條憲?
人名有遷徙的自由?
但是政府可沒有限制你的遷徙吧,
照你的說法,行人不能走上國道是不是也違憲?
歸還權利?這權利原本就不是你的,何來歸還?
既然不眼紅汽車可以上國道,
那你在爭甚麼?
當初你們爭取的口號其中之一不就是大型重機路權應比照一般汽車?



冷大俠 wrote:
所以你所說的安全疑慮完全沒有東西可以為你佐證嘛
事實也不就是如此嗎?
所以你講的東西有可信度嗎?
從頭到尾都沒拿出任何數據 所有東西都是虛幻的


請自己往前面幾頁翻,
我有一篇特別把證據跟實際案例都整理出來了,
倒是你,拿出甚麼證據了嗎?
我只是懶得在去找更詳細的資料,畢竟這不是我的義務,而且找出來你們也不見得看得懂。
不要那麼懶,好嗎?
難怪物理相關科系畢業的結果程度這個樣子,
根本沒有在用心吧。



冷大俠 wrote:
汽車有很多危險行為是重機做不到的
但是汽車卻不知道為甚麼很喜歡這些危險行為


我還真想不出來汽車有哪些危險行為是重機做不到的,
舉幾個例子來聽聽。

K601 wrote:
重機最容易失去平衡的時候恰恰是靜止或低速行駛的時候


前面說過了,
這句話的前提是只有你一台重機的情況下。
角動量守恆跟動量守恆的情況下是如此,
但是當有外力介入系統,就完全不是那麼回事了。
不然你去看大部分重機的車禍,
是車速快的時候還是慢的時候容易發生車禍呢?



K601 wrote:
沒騎過重機真的不要一直在那裡自行腦補好嗎


不是我腦補,
是你們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很多事情你們連前提是甚麼都不知道,
就以為可以套用在任何情況下。
冷大俠 wrote:
重點是法律中並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呀」
現在有「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並沒有死者為大的問題呀...


應注意而未注意

或許沒列法律上
但在一些判決中
有時即使你在綠燈下
如果一台車違規闖紅燈下
你撞到他還有會有一定的肇事比大約也有2~3
而在對方有體傷下
有時可能還遠超過你的修車費用
或是撞死 賠的更多
撞到已經夠衰了
還得賠錢給對方
很不公平


我覺得法律真的要和外國看齊
把絕對路權弄好

未禮讓直行車-全責
還得賠對方受傷&財損
違規 闖紅燈 給 綠燈撞 全責
行人就走在班馬線上,只要闖紅燈-全責
還有向一些不長眼闖平交道
被撞死,也請用保險來賠台鐵車損

重機上國道會有機會減少一人汽車
有機會改善上班車潮
但也有人開車
貪的就是不受日曬雨淋,舒服享受。

但人還是覺得 在路權和駕駛素質沒改善前
放更多車上來,只是更增加車禍機會


vivian93 wrote:
這個跟兩車相對速度無關!
跟兩車相對速度無關!跟兩車相對速度無關!跟兩車相對速度無關!

怎麼會跟相對速度無關
一台大貨車跟一台機車用100公里速度並行
大貨車沒有超過機車的問題,所以機車不會有被超車後尾流吸入的風險
至於行進時空氣被排開造成的氣流...........
兩台車只要速度落差不大,其實沒有什麼影響
不要說大貨車對機車
我開車的時候因為我的車道塞車停在哪邊,但旁邊順的車道當有機車呼嘯而過時
我可以明顯感覺到我的車在晃動。但如果是旁邊機車跟我相差無幾時。
根本不會有這個問題。
vivian93 wrote:
去了然後呢?酒駕照...(恕刪)


「去了然後呢?
酒駕照樣到處跑,
你做了甚麼?
紅牌照樣不能上國道,
你又能做甚麼?
不是都說別人做不到很遜?
你來做做看!
出一張嘴誰都會。
不要說我也出一張嘴,
至少我沒有抱怨別人做不到。」

台北塗銷許多禁行機車與不強制兩段式左轉
這也是爭取後才有成果
當時台北市交通局局長還替我們爭取 取消全台北市禁行機車與不強制兩段式左轉
很多事情正在同步進行 不是你沒看到就說別人出一張嘴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117/632660.htm

「別的國家是別的國家,
中華民國是中華民國。
歐洲大部分國家也都廢死,
中華民國為甚麼不廢死?
所以如果今天中華民國要討論廢死與否,
是廢死派的要提出證據說服別人廢死比較好,
還是反廢死派的要提出證據證明死刑存在比較好?

同理,現在紅牌就是不能上國道,
你想爭取可以上國道,
是你要說服別人紅牌上國道很安全,
還是別人要說服你紅牌上國道不安全?
我的教育程度是不高,但是這種簡單的道理起碼我還知道。」

當然 認為廢死比較好當然要提出證據證明廢死比較好
但是反廢死當然可以提出相關證據去反擊
今天大型重型機車爭取路權 當然要提出證據證明
我們拿出了 各個統計數據 與目前能夠在國道上行駛的車種去做比較
不論是違規率 肇事率 死亡率 酒駕撞死人比率
重機都低於其他車種 結果其他車種卻能夠擁有路權?

你是反對派 那你可以做反擊 你說有側風 下雨很恐怖
走實務派 你有騎過重車嗎?
走理論派 你有拿出任何數據嗎?
走統計派 你有拿出任何統計資料嗎?
走想像派 你成功了!

「笑死人,
違憲?為哪一條憲?
人名有遷徙的自由?
但是政府可沒有限制你的遷徙吧,
照你的說法,行人不能走上國道是不是也違憲?
歸還權利?這權利原本就不是你的,何來歸還?
既然不眼紅汽車可以上國道,
那你在爭甚麼?
當初你們爭取的口號其中之一不就是大型重機路權應比照一般汽車?」

也是啦!照你這種講法
當時解嚴並不是歸還給人民人身自由
而是開放施捨給你的權利
「大型重機路權應比照一般汽車」原來這句口號是眼紅汽車!?
黑人人權應比照黃白種人... 原來是黑人眼紅黃白種人...
你這邏輯性 妙阿!


我還真想不出來汽車有哪些危險行為是重機做不到的,
舉幾個例子來聽聽。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j1RzeXzlg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sdzrsWY34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mRdXp6Akik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adGTCuCcpI

數據在哪頁呀 可以說一下嗎?
我從35頁開始找好像沒找到完整數據


vivian93 wrote:
我覺得大型重機在目前台灣的國道上太危險,
不只對自己,也是對其他用路人。
這就是無法承受的風險。


所以說你覺得在國道上被重機撞到比被小客車、砂石車、聯結車、遊覽車撞到還要危險就對了?

vivian93 wrote:這個我前面也說過,
風險就是無法確定的,
以目前國道駕駛人的駕駛觀念跟行為,
鐵包肉且穩定性相對高的車輛都已經很危險了,
何況肉包鐵且穩定性相對差的大型重機?


風險就是無法確定所以重機一定比較危險,你不覺得你說這個話根本就是自相矛盾嗎?

vivian93 wrote:四輪以上車輛本來就開放國道,
所以沒有所謂"因為開放而造成的問題"。
目前大型重機沒有開放,所以才有上述問題。


簡單的說,你覺得已經開放路權的車種,怎麼違規,怎麼死傷都無所謂就對了?


vivian93 wrote:
前面說過了,
這句話的前提是只有你一台重機的情況下。
角動量守恆跟動量守恆的情況下是如此,
但是當有外力介入系統,就完全不是那麼回事了。
不然你去看大部分重機的車禍,
是車速快的時候還是慢的時候容易發生車禍呢?
(恕刪)


我們現在不是在說側面氣流影響的問題嗎?為什麼又扯到是車速快的時候還是慢的時候容易發生車禍去呢?不要再離題了好嗎?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重車絕對是靜止或車速慢時比快速快時容易被側面氣流影響而不穩


vivian93 wrote:是車速快的時候還是慢的時候容易發生車禍呢?

從雨水打傷人到側面氣流的影響不正是你在沒騎過重機,不知道重機實際騎乘狀況的前題下,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自行想像出來的情況嗎?

灰色咖啡杯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或許...(恕刪)


所以你應該也是被記者牽著走的人
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

但你可以去查一下刑法第14條嗎?
不要人云亦云

冷大俠 wrote:
台北塗銷許多禁行機車與不強制兩段式左轉
這也是爭取後才有成果
當時台北市交通局局長還替我們爭取 取消全台北市禁行機車與不強制兩段式左轉
很多事情正在同步進行 不是你沒看到就說別人出一張嘴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117/632660.htm


這跟你前面說的酒駕有甚麼關係?
禁行機車與兩段式左轉跟避免酒駕的關係在於?



冷大俠 wrote:
走理論派 你有拿出任何數據嗎?
走統計派 你有拿出任何統計資料嗎?


前面說過了,
自己回去前幾頁找,
我早就把證據資料整理出來了,
包括相關的研究報告、真實的案例、別人的親身經驗都有。
板上也不少人提供案例。
不要自己不看還說別人不拿。
反觀你們,除了一直說別國有開放以外,
你們還提出了甚麼有利的證據證明重機上國道是安全的?
廢死的也一直提出歐盟各國都廢死了呀!
人家都還提出兩公約證明自己的論點了,
你們連廢死的都不如?



冷大俠 wrote:
不論是違規率 肇事率 死亡率 酒駕撞死人比率
重機都低於其他車種 結果其他車種卻能夠擁有路權?


在哪裡?你確定嗎?

這篇研究報告給你參考。

節錄部分內容:
大型重型機車與輕型機車發生A1類事故的比例高於其騎士領照比例。

雖然普通重型機車的事故發生率較大型重型機車為高,但是若將各車種 A1 類
與 A2 類事故的發生率分別計算,大型重型機車 A1 類事故的發生率最高,達 519.6
人/百萬領照人數,普通重型機車騎士 A1 類事故發生率為 124.6 人/百萬領照人數

若根據車輛領牌數分析,如表2所示,無論A1類或A2類事故,大型重型機車
每百萬領牌車輛的發生率均高於其他車種,其中A1類事故的發生率為2,279.6車/百
領牌車,為普通重型機車的13.2倍、輕型機車的29.6倍。

在民國94年大型重型機車的交通事故發生率為0.0456件/車,平均每22輛大
型重型機車即發生一件A1或A2類的交通事故,其發生事故的比例相當高。


以上,甚麼意思?
意思就是說,如果把事故數除以擁有大型重機駕照的人數,
平均每一百萬個有大型重機駕照的人中有519.6個人發生事故。
但是有駕照不等於有車,(這是我前面提過的)
如果把事故數除以領牌車數,
平均一百萬輛大型重機就有2279.6輛發生事故,是一般重機的13.2倍,輕機的29.6倍。


來,你跟我說不論是違規率 肇事率 死亡率 酒駕撞死人比率,大型重機都低於其他車種 嗎?
我在前幾篇就針對你這個論點提出質疑了,
你不信,那我只好提出研究報告給你看。
現在,請你拿出"不論是違規率 肇事率 死亡率 酒駕撞死人比率,大型重機都低於其他車種"的證據吧。



冷大俠 wrote:
黑人人權應比照黃白種人... 原來是黑人眼紅黃白種人...


很抱歉,事實確實如此!
而為什麼黑人眼紅黃白種人?
就是因為黑人的權利跟黃白種人不平等!
簡單的說,依照美國憲法,黑人眼紅有理。



冷大俠 wrot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j1RzeXzlg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sdzrsWY34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mRdXp6Akik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adGTCuCcpI


你覺得這些事大型重機做不到嗎?
大型重機做不到酒駕?
做不到失控撞上路邊車輛?
做不到逆向撞車?



冷大俠 wrote:
數據在哪頁呀 可以說一下嗎?
我從35頁開始找好像沒找到完整數據


你從35頁開始找,結果找不到第51頁的506樓?
是你眼睛有問題嗎?還是根本沒有去找?
一定要別人把東西通通癱在你面前你才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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