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再拿自己的容貌與生命開玩笑!! (真實事件轉貼)

loser4925 wrote:
在無照駕駛的兩年間,戴 3/4
在有照駕駛的前三年,戴全罩式...(帽子會帶給人不自覺的壓迫感,還有不自覺想加速的衝動)
第四到第七年,戴 3/4 .....

到了每個人都要戴安全帽的白癡年代,就改戴半罩帽了,只有長途需求才換 3/4 或者全罩安全帽。

但是全罩安全帽對於感覺無聲飄到身邊的各式異物感應力很不好,反應距離會從 100m 降到 50m 左右。在各式雜物擠來擠去不需要發揮速度的市區,戴全罩帽是自找麻煩...



果然...





哈哈哈!!這是個自由的世界,愛戴的戴,不愛戴的就不要戴,長此以往,
就會漸漸實踐達爾文的物競天擇演化論,只不過,實踐在人類身上實在
是很殘酷。。

我從騎摩托車開始就是戴全罩式的,早在政府要取締之前不知幾年就戴了,
因為,頭是我的,臉也是我的,我騎車長不長眼我自己可以控制,但是別人呢?

一旦遇到狀況,至少我還有比較好的防護,爭取到多一些些的生命機會,
至於會熱,會限制視線,會限制聽力,那是對全罩安全帽誤解吧,反而
有帽子,我眼睛可以舒服的睜開(不用瞇瞇眼)耳朵可以免受引擎噪音之擾,
我都不知道為何有人會想戴那種瓜皮帽?

現在的人應該是比較自我,對自己權益比較保護,但就戴安全帽這件事,反
而表現出不一樣的觀點,真的是很奇怪。。保護自己多一點不好嗎?

從另一台大笨牛換到另一隻大笨牛!哈哈哈!!
小巫先生 wrote:
我覺得你比較需要擔心...(恕刪)


她說過她有預知能力
要給他拍拍手



loser4925 wrote:
我也很嚴肅的告訴你....

從頭到尾我都沒有宣導「他人」去戴瓜皮帽。


妳到底有沒有看清楚大家問的是什麼?
大家從頭到尾都沒有說妳要其他人帶瓜皮
大家從頭到尾都只是因為妳最一開始所說的
"戴全罩都是不長眼的"這句話好嗎
妳了嗎?
都40幾歲人的
不會連這都看不懂吧?

大家也沒強迫妳要戴
妳就愛老把自己的問題講出來
然後說瓜皮多好
不懂的人自然會認為
喔~原來瓜皮比全罩好喔
全罩問題一大堆

大家都說了
只是要妳把那句話收回
哪句話??
我前面有說
不過我再說一次
"戴全罩都是不長眼的"
妳把這句話收回
大家就都沒意見了
妳戴什麼
大家才懶的管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不知道130公斤,是不是比這張圖片中的人,來的更寬大??


圖片在這裡看到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669923&p=6
我以前也跟你一樣是個嘴砲咖 直到我的帳號中了一箭

拍泥當搞笑郎 wrote:
不知道130公斤,是...(恕刪)


是差不多喔...不過他比較高了一點~~所以不至於看起來很胖變成一團


未滿18歲請在父母指導陪同下與本人聊天 本人非專業聊天人士 不承擔主動找話題 主動打招呼之義務 謝絕三問一答制 謝絕在聊天時使用"喔""
樓已經蓋到這高了
我看到10多頁就懶得再看了
我也不知道個問題有沒有人問過
如果有的話麻煩告知一下 我再去找找
我想請問一下
你憑什麼說"不長眼睛的人騎車才需要戴全罩式"
你有什麼合理的解釋嗎?
能掌握狀況的只有"神"
就算你多會製造對你自己有利的環境
麻煩你記住 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
沒錯再好的帽子都會出人命

戴頂好帽子不如保有該有的防衛駕駛觀念

尤其在現今台灣汽機車數量驚人的道路上




上面有討論到一點 就是台灣的考照制度

民國78年的時候台灣的道路狀況與現在可以說是天差地遠

早就應該重新再修法訂定一次考照標準 並提高嚴格程度

早期考到沒啥了不起 因為台灣現存的考照制度有考跟沒考一樣

一堆陸上的移動炸彈都是早期沿用到現在的考照製造出來的產物

靠的是實際上路經驗 大家都很清楚

至於會在停車場45度角雷殘的經驗....

就別拿出來說嘴了 ...



很重要的一點

請別用以偏概全且偏激的表達方式去解讀別人的行為

有人習慣帶瓜皮 有人習慣帶4/3or全罩

沒規定非得要戴哪種帽子才是好駕駛.有觀念

但請保留互相尊重的空間以及基本禮貌

不然只是讓人看清楚閣下的年紀跟該有的素養是到什麼地步

73年次晚輩敬上



是非無定論 榮辱不須迷 堂燕尋常入 暮鴉終古啼 不如傾斗酒 詩成和醉題
loser4925 wrote:
所以,為什麼你會闖入反射神經無法應付的機制?
巷子口停車再開,會有別的車子從前面撞過來?
車輛壅塞,那騎那麼快幹嘛? 沒有別的小路可以閃嗎?
過馬路,不用預防闖紅燈的笨蛋嗎?
(我都會確定路口有汽車已停妥讓其他車撞也撞等紅燈的車再過馬路)

你要去營造你反射神經可以處理的環境,這遠比你裝備重裝甲還重要。
隨時保持可以在一公尺內完全煞停的本領,才是市區騎車最重要的事。恕刪)


哇咧靠~~右邊走咧!!
隨時保持可以在一公尺內完全煞停的本領
哈!哈!哈!
那時速應該在20公里/h以下吧。

好啦~不多啦,市區行駛時速40公里/h就好
我就不相信有誰開車或是騎車可以在這時速之下
在一公尺內完全煞停

不負責的算式如下(以下計算不考慮重量、摩擦係數、動能..等)

假設人體最快反應時間:0.2sec
40km/h=66.66m/min=1.11m/sec
1.11m/sec(時速40km,秒所移動的距離)
1.11m*0.2sec=0.22m(開始反應後移動的距離,也就是移動0.22m後才會開始執行煞車的動作)
1.11-0.22=0.89m(反應時間後剩下的煞車距離)

所以,時速40km/h,經人體反應後,開始執行煞車動作的同時,只剩下0.89公尺的距離可以煞停,一台125速克達100公斤+100公斤體重,煞停條件只是一般速克達輪胎+台灣柏油路面+煞車來令片、煞車碟盤等等,要在0.89公尺距離內,將總重200公斤物體在0.8秒內完全停止,我看,連F1都做不到喔!

不知道這位B董是如何可以辦到的,真的想虛心請教!
Henry0320 wrote:
哇咧靠~~右邊走咧!...(恕刪)


沒這種本事不要吃那種瀉藥,乖乖戴上你的防撞防摔車裝備。
有夢最美,妄想相隨
loser4925 wrote:
turbo_123_turbo wrote:
敢請問您輪胎哪一條?制動是否原廠?
以時速40KM來說一公尺內完全煞停肯定翹後輪翹到蓋棉被的阿~


就雙手連續拉放煞車數十次啊。

腳踏車摔了十幾年,這點小技倆不是問題啦。


還有,我 130kg 重,坐在後輪上面很難翹,倒是車子打滑時還要用很特殊的方式去控車避免摔車或者偏移。


路上有您這最大妨礙交通的障礙.果然是防禦駕駛最高指導原則.把其他用路人當白痴
巷口停車再開固然沒錯.您都說車輛壅塞還來巷口停車再開.多少車禍就是要超越您這舉動才發生的您知道嗎?
一公尺內頂多2步走完.需要啥鬼本領?時速夠慢就可以了,所以您平安20餘年是犧牲他人的時間+安全才換取來的


嗯,我好像沒見過幾個騎車比我快的。

十年前我公司有個學弟說:
「學長,我看你也沒騎多快,怎麼一下子就不見了...」
你問我我問誰? 恕刪)


L董回覆的這些內容真是太夢幻了~太銷魂了
我有心得了
時速40KM來說一公尺內完全煞停的方法:雙手連續拉放煞車數十次

還不會又怕摔車的人,趕快去練,練就之後,就可以大聲的說『我好像沒見過幾個騎車比我快的』
因為你周遭的人一定會說『我看你也沒騎多快,怎麼一下子就不見了』
然後你可以很輕鬆的回答『你問我我問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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