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愛辯論老話題!所以高速公路內側車道都不可以進入的意思??

看到小賢子 wrote:
「超車道就是超車用...(恕刪)

但左轉燈亮時,
直行車可以打死不讓,
然後跟後方左轉車主張說直行車也有走這車道的權利嗎?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G-PLUS wrote:
但左轉燈亮時,直行...(恕刪)

你沒看過雙箭頭「直行與左轉」指示嗎?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這段話是寫在管制規則中的,這也是法律沒說到的例外,
「法律33-2沒寫入!」
數字兄若還是覺得「超車道「內側車道」只能超車用,認為法律是高於規則而無法相輔相成的話,」在上下班交通壅塞時,請好好的在中外車道塞好塞滿「塞車也得保持車距,慢慢排」!
看到小賢子 wrote:

「超車道就是超車用
沒車可超,進入內側車道就是走錯車道」
⋯錯囉!這是你自己的認為,不是法律上的行為!

您又在認為自己"錯"了...
"超車"在道交管理條例第47條有明確的定義
小弟用手機懶得再貼"課文"了

看到小賢子 wrote:
超車道,超車用,這是事實!
但規則8-1-3,完全沒提到「*超車後*,不堵塞時,小型車允許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法官就是根據這個來認定內側車道的!

您只不是看了場"精美"的魔術秀
人家把行政程序法第151條變不見了而已

不然您說說以"子"之矛,攻"母"之盾
還能打個洞的法律授權何在?

看到小賢子 wrote:
雙箭頭指示「直行與左轉」的道路,也是兩用的道路呢?
誰說直行就不能左轉?

用名、實、象來看
名份是"左轉暨直行車道"
剩下的還有什麼好聊?

看到小賢子 wrote:
「只要跟內側車道發生法律關係
就無法逃避超車的法律問題」這句話應該改成,
「只要跟超車道發生法律關係,就無法逃避超車的法律問題;但是只要跟內側車道發生規則關係,就無法逃避內側車道行駛《必要條件》的問題」

您一定沒有看小弟貼的釋憲文
關於"人民權利"之事,只能用法律規定
法律規定了,您說沒"法律關係"?

看到小賢子 wrote:
有人說"法律另有規定者"
還要從"法規命令"規定⋯
為何會有法律另有規定的問題?
因為法律制定很難一段文字把所有道路狀況給概括包含,故有另有規定的處理方式!
看到超車道就以為只能超車用?
那你塞車時用不用?

母法跟子法的關係是"及",不是"或"
子法就是補充母法之不足
兩者都必需要遵守

而子法的"但書"只適用在子法之中
無權干涉母法原則

小弟前面貼的"課文"
您都沒看?

母法與子法區別的實益,在於效力上的相互影響上。因子法係源自母法而生,二者具有淵源關係,故母法如有修正或廢止,子法亦需隨同修正或廢止,反之,倘若子法有修正或廢止,母法並不因此受到影響,反而子法應注意是否有牴觸矛盾情事。此外,母法與子法的關係並非如同特別法與普通法間具有優先適用的關係,亦非如同例外法與原則法間具有排斥適用的關係,因母法通常先於子法制定,內容較為原則性、基本性及一般性,而子法內容則較為具體性、細節性及個別性,故二者不僅同時適用,且具補充適用的關係。
看到小賢子 wrote:
你沒看過雙箭頭「直...(恕刪)

當然看過啊,
只是沒看過直行車擋左轉車不給轉啊...
看到小賢子 wrote: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恕刪)

沒人說不讓你行車,
後方沒車你高興怎麼開就怎麼開,
後方有車接近就退到中線,
等後車超過後再切回內線很困難嗎?

後視鏡不是只有要轉彎跟變換車道時才看,
開車在路上本來就要隨時注意四周車輛動態,
不過現在很多人駕照是用雞腿換的所以不具備這個能力.....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8924132 wrote:
您又在認為自己'錯...(恕刪)

錯囉!
超車道子母法根本就沒抵觸的問題,細節懶得在貼,自己回頭去看囉!



「您一定沒有看小弟貼的釋憲文
關於"人民權利"之事,只能用法律規定
法律規定了,您說沒"法律關係"?」
⋯⋯》你是看到那裡沒法律關係?不懂你在扯甚麼?


母法與子法區別的實益,在於效力上的相互影響上。因子法係源自母法而生,二者具有淵源關係,故母法如有修正或廢止,子法亦需隨同修正或廢止,反之,倘若子法有修正或廢止,母法並不因此受到影響,反而子法應注意是否有牴觸矛盾情事。此外,母法與子法的關係並非如同特別法與普通法間具有優先適用的關係,亦非如同例外法與原則法間具有排斥適用的關係,因母法通常先於子法制定,內容較為原則性、基本性及一般性,而子法內容則較為具體性、細節性及個別性,故二者不僅同時適用,且具補充適用的關係。
因母法通常先於子法制定,內容較為原則性、基本性及一般性,而子法內容則較為具體性、細節性及個別性,故二者不僅同時適用,且具補充適用的關係。

憲法
第 14 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這只是基本款,然後呢?
下面還是有集會遊行法等等的細節規範!
難道你要說憲法保障,所以可以隨意佔路集會抗議嗎?
抵觸憲法?


同時適用,且具補充⋯⋯
這是你貼的文,母法是原則,基本,子法較具體,細節!
這樣若還是不懂得超車道33-2跟規則8-1-3的關係,
若堅持內側車道只能超車用,那表示你個人完全捨棄規則的用路方式,就沒辦法了!
記得,你塞車時就別用內側車道!



G-PLUS wrote:
當然看過啊,只是沒...(恕刪)

「沒人說不讓你行車,
後方沒車你高興怎麼開就怎麼開,
後方有車接近就退到中線,
等後車超過後再切回內線很困難嗎?」

是數字兄說的「內側車道只能超車用!」
能不能行車,
你可以去問他!或問主管機關!看你想聽誰的!
看到小賢子 wrote:
「沒人說不讓你行車...(恕刪)

他是他、我是我,
還是你回答不出來.....

後方有車接近就退到中線,
等後車超過後再切回內線很困難嗎?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G-PLUS wrote:
他是他、我是我,還...(恕刪)

沒把握開到最高速限的,或還是趕不上中線車當然得讓!

已經開到「真正的最高速限的車速」,讓不讓,看人,這已經沒有堵塞的問題了,不讓也不會違法!
看到小賢子 wrote:
錯囉!
超車道子母法根本就沒抵觸的問題,細節懶得在貼,自己回頭去看囉!

又再說自己"錯囉"
沒"牴觸"的話
您是用甚麼"排斥"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

我們從字面上來看


"牴觸"有兩種意思
一個是"觸犯"
這不用多說

一個是"矛盾"
邏輯學上,矛盾、自相矛盾或牴觸(contradiction)被更加特殊化的定義為同時斷言一個命題和它的否定。這個想法基於亞里士多德的無矛盾律,它聲稱「你不能同時聲稱某事物在同一方面既是又不是」。

這不就是您正在做的事?

以"子"之矛,攻"母"之盾
您看不懂?

看到小賢子 wrote:
「您一定沒有看小弟貼的釋憲文
關於"人民權利"之事,只能用法律規定
法律規定了,您說沒"法律關係"?」
⋯⋯》你是看到那裡沒法律關係?不懂你在扯甚麼?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是"法律"規定的
您扯到屬於"命令"的"規則"上面去了
規則沒法律授權
無從限制人民權利

中央標準法第6條更說
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授權行政機關發布命令,以為法律之補充,雖為憲法所許,惟其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至於授權條款之明確程度,則應與所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對人民權利之影響相稱。
刑罰法規關係人民生命、自由及財產權益至鉅,自應依循罪刑法定原則,以制定法律之方式規定之
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須自授權之法律規定中得預見其行為之可罰,其授權始為明確,方符刑罰明確性原則(本院釋字第五二二號解釋參照)。

看到小賢子 wrote:
母法與子法區別的實益,在於效力上的相互影響上。因子法係源自母法而生,二者具有淵源關係,故母法如有修正或廢止,子法亦需隨同修正或廢止,反之,倘若子法有修正或廢止,母法並不因此受到影響,反而子法應注意是否有牴觸矛盾情事。此外,母法與子法的關係並非如同特別法與普通法間具有優先適用的關係,亦非如同例外法與原則法間具有排斥適用的關係,因母法通常先於子法制定,內容較為原則性、基本性及一般性,而子法內容則較為具體性、細節性及個別性,故二者不僅同時適用,且具補充適用的關係。
因母法通常先於子法制定,內容較為原則性、基本性及一般性,而子法內容則較為具體性、細節性及個別性,故二者不僅同時適用,且具補充適用的關係。

憲法
第 14 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這只是基本款,然後呢?
下面還是有集會遊行法等等的細節規範!
難道你要說憲法保障,所以可以隨意佔路集會抗議嗎?
抵觸憲法?

人民在集會遊行時有可能影響到別人

憲法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法律限制的是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

所以用集會遊行"法"限制
不會是用"命令"去限制

看到小賢子 wrote:
同時適用,且具補充⋯⋯
這是你貼的文,母法是原則,基本,子法較具體,細節!
這樣若還是不懂得超車道33-2跟規則8-1-3的關係,
若堅持內側車道只能超車用,那表示你個人完全捨棄規則的用路方式,就沒辦法了!
記得,你塞車時就別用內側車道!

法律寫的是"正面表述"
肯定的法律事實:表明法律事實的產生要求有一定的現象而出現。如果不存在該現象,就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

同時適用,就是兩種"都要"遵守
沒有互相排斥性
您可是在說"不超車也能進入超車道"這事呢

都塞車了
您還無法"超車"
有沒有這麼"不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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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這說"法"不會"擋住"別人去路
別把問題推給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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