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感謝您的回覆,看來有朝好的方向前進:

nerdwannabe wrote:
1. 怎麼確定後車是120? 因為你自我認證你開到最高速限的110了, 所以你認定後車超速, 所以堵塞不成立嗎?

請看清楚我的問題,我有分假設"確定後車是120"跟"無法確定後車是120"的例子,兩個例子都有討論。
在假設確定120的情況下,當然堵塞不成立。
在假設無法確定的情況下,同邏輯也無法確定後車有比較快,所以無須讓道。
這邏輯您懂了嗎?




nerdwannabe wrote:
2 所以"且前車依錶已跑到所知的最高速限," 所以邏輯還是自我認證開到最高車速, 所以我不必禮讓後面貼上來的車子.
分享一下美國佛州的法規: Slower traffic keep right and all traffic yield left lane to traffic approaching from behind. 較慢的車輛靠右行駛,所有車輛都讓左車道給從後方駛來的車輛。

這習慣,前面很多人已經提過了,用美國法規來規範在台灣行駛的車輛?邏輯行嗎?
前面自爽大大也同意,因地制宜,所以我們可以參考外國法規去做修正,但我們要遵守的是台灣法規,我們討論當然也是台灣法規。
退一步來說,當前提不一樣的時候(這邊在討論最高速行駛使用內車道),只截一段話能代表甚麼呢?美國佛州有規定內線最高速限行駛嗎?

nerdwannabe wrote:
3. 前車110 是 自我認證有最高速限? 反正我開到最高速限, 後車跟上來就是逼車仔?! 叫後車從右側去超? 開車的基本邏輯, 從右側(左駕)超車較為危險, 因此慢車靠右, 快車靠左側超越. 這是基本的駕駛安全. 然後有人只想著 霸佔內車道, 所以要求其他超越車都要採用不安全的右側超車方式, 好讓內線路塞可以無腦的卡在內車道?

這邊可能是我寫的不清楚,我再描述一次給您聽,希望您聽得懂。
首先,我可沒說後車身上來的"都是"逼車仔,我可是有說,理論上兩台車都用最高速行駛不會堵塞,所以兩台車就是前後關係,保持好安全距離大家順順開不是很好嗎?這樣就不是逼車仔啦!





而之所以叫後車從右邊走是因為這一題的前提是,中線沒車(前提很重要)。依照你們推崇的理想做法是"超完車就要回中線"。所以當中線沒車的時候,後車跟上來之前是不是應該先遵守你們自己的理想做法先切去中線呢?而這時就可以順勢從右邊走掉也不會被內線前車擋道。至於後車想開110/130/140無所謂,隨您高興只須自行負責。




"開車的基本邏輯, 從右側(左駕)超車較為危險" <== 我想這句話的前題是在同一車道上。
在高速公路多車道上,如果你同意因為要超(閃)車換到中線是危險的,我也欣然接受。
那您也就會同意,叫人在內線中線內線中線切來切去是多危險的事了。
您都覺得危險了,就不要一直主張叫別人切走阿。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nerdwannabe wrote:
4. 中線有車只有3種狀況, A. 中線車比內線車慢, 正在超車, 這沒問題, 就繼續進行超車, 直到中線有安全空間, 無車可超後靠到中線去. B. 中線車跟內線車一樣快, 代表內線車沒有超車需求, 所以該問的是為何沒有要超車, 卻要跑到超車道去跟中線車併排? 占著茅坑不拉屎可是很顧人怨的行為. C. 中線車比內線車還快, 代表正在製造交通堵塞, 請打方向燈盡速換到中外線去

很棒,我覺得您這題回的好。
A. 感謝您同意沒問題。
B. 我覺得這裡有個人抉擇的因素在。當內中線車一樣快時,理當中線也是最高速限才會一樣快
這時內線車就要抉擇是否增加速度(超速)去超車。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想要超速。
所以"可能"可以考慮放棄超車,稍微放開油門慢慢地切回中線。因為速度不能下降太多不然就不是最高速限,所以慢慢切回中線的過程需要一些時間
為什麼我加可能呢?因為法規上,內線的確可以最高速限走,所以要不要考慮放慢速度是內線車的權利。
在這情況下,我是主張要改變速度,避免並行的問題(內容就不詳述,否則離題了)。為了安全避免並行很重要
至於這個情況為什麼會發生呢?很有可能,中線前車原本90再開,中線後車切內線要超車,所以開到110,而當他接近中線前車時,中線前車賽車魂上身了,不想比旁邊的慢,所以也加速到110。所以就變成這個情況。
這情況下,我們不能說誰錯,大家都沒錯,更沒有占著茅坑不拉屎的問題。
C. 我只能說您說對一半,如果中線車超速了呢?那就不是內線車的問題。所以內線車只要保證在最高速限下使用即可。

nerdwannabe wrote:
5. 後車超越前車後, 如已經無車可超, 有安全空間, 自然是該回到中線去, 這有啥問題的哩? 還是這個觀念對於長期霸佔內車道的路塞們來講太難懂了?

呵呵,謝謝您的回答與認同,是對於要求淨空內線的高素養人來講太難懂了,實際上,幾乎沒有後車趕走前車之後,後車也會切回中線的。開了這麼久根本沒印象。因為如果後車願意切回中線,早在前車還沒動之前,後車就會鑽出去了。而不是在抱怨前車都不讓道。
也如同您在第3點的回答,後車在跟上前車前,中線沒車但後車卻沒有回中線,就證明了,後車超過前車之後,是不會回中線的。在中線沒車的情況下都不會回中線了,更不可能在超完前車後會回中線。

nerdwannabe wrote:
PS, 內線路塞不斷的在爭取的其實不過是他們 可以霸佔內線的自私行為, 他們不會在乎卡住內車道衍生出的塞車問題, 更不在乎卡住車流, 要讓所有用路人花更多時間才能抵達目的地. 他們只在乎自己的權益要用好用滿, 開車要唯我獨尊, 前方要一片空曠, 可以無腦順順開.

但是正常人要求的是 "慢車靠右" "超車時才使用內車道" "不佔用超車道"...等等 其實爭的就是所有大眾的通行的利益, 讓高速公路硬體達到設計流量, 讓交通更順暢, 縮短大家行車時間.

想想問題在哪很清楚了

恩很清楚,這邊您的邏輯有問題了,在內線最高速限行駛的原則下,內線會塞等於是所有線都塞了。只有在遇到內線開70/80的車真正的慢車時,才會有內線塞但其他線不塞的情況,但這狀況明顯不符合現在討論的前提。(再說一次,前提很重要)
而在內線用最高速限行駛時,這輛車就不是慢車。所以自然也不是"慢車靠右",所以您後面說的也就不成立

講了這麼多狀況例子,很清楚知道,要求別人讓道才是霸占內線的自私行為
最明顯的就是第3點,當中線沒車,但後車從後面開過來時,要求別人讓道的團體,竟然沒想過自己要先切回中線去。中線可是沒車阿,後車在追上前車之前明顯已完成超車行為,為何不回中線?為何反而加速追上前車之後才要求前車切回中線,要求前車讓道讓後車過去?這不是霸佔內線加霸凌前車嗎?

這樣非常清楚了吧!
kelven8116
https://crossing.cw.com.tw/article/18414
bbboywind
kelven8116 抱歉,我找的都是台灣法規,我身為台灣人遵守的都是台灣法規,儘管大多是引進自美國,我也無須去研讀美國法規,因為適合我國使用的項目,政府相關人員自應引進近來,無須自以為是的加油添醋
bbboywind wrote:
請看清楚我的問題,我有分假設"確定後車是120"跟"無法確定後車是120"的例子,兩個例子都有討論。
在假設確定120的情況下,當然堵塞不成立。


你如何確定後車是120阿? 不就是 自我認定我有開到最高速限 所以後車不存在堵塞?

bbboywind wrote:
在假設無法確定的情況下,同邏輯也無法確定後車有比較快,所以無須讓道。
這邏輯您懂了嗎?


後車從後方貼近前車, 這叫做 無法確定後車比較快?! 物理老師正在哭泣, 台灣教育改革失敗阿


bbboywind wrote:


這習慣,前面很多人已經提過了,用美國法規來規範在台灣行駛的車輛?邏輯行嗎?
前面自爽大大也同意,因地制宜,所以我們可以參考外國法規去做修正,但我們要遵守的是台灣法規,我們討論當然也是台灣法規。
退一步來說,當前提不一樣的時候(這邊在討論最高速行駛使用內車道),只截一段話能代表甚麼呢?美國佛州有規定內線最高速限行駛嗎?


法規制定有其所謂的 best practice, 也就是最佳方案, 從維也納交通公約衍生到各國法規皆是以 "除超車皆靠右行駛"的基本安全原則下制定. 當然啦 自私的人是不會去理會的, 只會單純的想要唯我獨尊, 君臨天下般的開車, 前方一定要一片空曠, 視野要寬闊, 然後可以無腦順順開. 至於其他人的安全完全不關他的事情


bbboywind wrote:
這邊可能是我寫的不清楚,我再描述一次給您聽,希望您聽得懂。
首先,我可沒說後車身上來的"都是"逼車仔,我可是有說,理論上兩台車都用最高速行駛不會堵塞,所以兩台車就是前後關係,保持好安全距離大家順順開不是很好嗎?這樣就不是逼車仔啦!


所以你還是在自我認證開到最高速限 所以認定不存在堵塞?!





bbboywind wrote:

而之所以叫後車從右邊走是因為這一題的前提是,中線沒車(前提很重要)。依照你們推崇的理想做法是"超完車就要回中線"。所以當中線沒車的時候,後車跟上來之前是不是應該先遵守你們自己的理想做法先切去中線呢?而這時就可以順勢從右邊走掉也不會被內線前車擋道。至於後車想開110/130/140無所謂,隨您高興只須自行負責。


所以你的邏輯是, 我不想回到中線去, 請其他人用不安全的右側超車方式前進... 好一個把自己的便利建立在他人的安全上阿



bbboywind wrote:
"開車的基本邏輯, 從右側(左駕)超車較為危險" <== 我想這句話的前題是在同一車道上。
在高速公路多車道上,如果你同意因為要超(閃)車換到中線是危險的,我也欣然接受。
那您也就會同意,叫人在內線中線內線中線切來切去是多危險的事了。
您都覺得危險了,就不要一直主張叫別人切走阿。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你的想法是錯誤的. 右側超車也包含一般道路跟高速公路. 德國甚至還有立法在一般道路以及高速公路禁止右側超車. 原因就是確保超車都在左側發生, 提升安全性.

另外, 叫一台車 "在內線中線內線中線切來切去" 跟 因為一台內線路塞造成 "一群車必須中線內線的切" 哪個對整體交通安全影響更大勒? 還是你的安全才是安全, 其他人才不在乎勒?!


bbboywind wrote:
B. 我覺得這裡有個人抉擇的因素在。當內中線車一樣快時,理當中線也是最高速限才會一樣快。
這時內線車就要抉擇是否增加速度(超速)去超車。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想要超速。
所以"可能"可以考慮放棄超車,稍微放開油門慢慢地切回中線。因為速度不能下降太多不然就不是最高速限,所以慢慢切回中線的過程需要一些時間。
為什麼我加可能呢?因為法規上,內線的確可以最高速限走,所以要不要考慮放慢速度是內線車的權利。
在這情況下,我是主張要改變速度,避免並行的問題(內容就不詳述,否則離題了)。為了安全避免並行很重要。
至於這個情況為什麼會發生呢?很有可能,中線前車原本90再開,中線後車切內線要超車,所以開到110,而當他接近中線前車時,中線前車賽車魂上身了,不想比旁邊的慢,所以也加速到110。所以就變成這個情況。
這情況下,我們不能說誰錯,大家都沒錯,更沒有占著茅坑不拉屎的問題。


"理當中線也是最高速限才會一樣快。"
你的邏輯永遠是 自我認正開到最高速限 所以我就可以XXX OOO. 你講述的發生機率有多少? 你既然知道並排行駛不安全, 可以透果改變速度來改變阿, 也可以打方向燈靠到外線, 這有很難? 你會這樣問, 不外乎就是把裝個綠茶, 顯示自己人畜無害, 但實際上哩? 如果這樣點狀況都無法處裡, 建議你搭大眾運輸更恰當些

bbboywind wrote:
C. 我只能說您說對一半,如果中線車超速了呢?那就不是內線車的問題。所以內線車只要保證在最高速限下使用即可。


老話一句, 你的邏輯永遠是 我自我認證有開到最高速限

其他晚點再吐... 邏輯真的
nerdwannabe wrote:
老話一句, 你的邏輯永遠是 我自我認證有開到最高速限


超速的人也是自我認證沒有超速,只是遇到測速照相會踩煞車

有沒有超速或龜速就交給國道警察去定奪,沒有立場要求別人一定得讓道
自認沒有龜速開在內線的人,頂多必須自己承擔可能被開龜速罰單的風險,不會對他人財產造成威脅
但自認沒超速,一路飆車的人,除了可能被開超速罰單,還會威脅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我不覺得超速有比較高尚
我認為都是"自認為"是以最高速限行駛在超車道了,所以我無須讓道,在沒有任何儀器或數學推算之下,就算你開到錶速300,你也不能說"我已經在最高速限了",我就問,你是怎麼認定的?看錶?還是通靈?

這都是所有佔用超車道的人的想法,因為你眼中只有你的錶速是110或120就等於最高速限了,請問你是執法人員?如果不是的話,請問你是怎麼認定你是以最高速限?原來是自我認定。。。

完全不用管後車要不要通過
nerdwannabe
我自我認證有開到最高速限就心安理得, 後面就乖乖的跟隨我吸廢氣吧!!!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bbboywind
在738樓回您了,依照您的邏輯,都是"自認為"有超過時速80/60,就算錶速開到300,你也不能說"我已經超過80/60",所以大家都不應該上高速公路,中線外線都不能上,因為你無法保證。這是你的邏輯。
hughkk wrote:
超速的人也是自我認證...(恕刪)


有沒有超速也不是你認定,也不是開車的人認定。

難道你認定開的比你錶速快的就是超速,你通靈?還是你是執法人員?

你這種通靈測速方式我認為也沒有比較高尚啊
nerdwannabe wrote:
你如何確定後車是120阿? 不就是 自我認定我有開到最高速限 所以後車不存在堵塞?

這邊您不用故意一直跳針貼標籤了。
再解釋最後一次,如果再聽不懂也是沒辦法了。
這裡已經先假設了 "可以確定" 跟 "無法確定" 兩個cases。
所以在討論這兩個cases時,不需要討論 "如何確定" ,因為這是當下這case的前提假設,而正反兩個假設都有討論。
而您的想法應該比較是偏向,前車無法確定後車是120,所以我再跟您解釋一次。
當前車無法用自己的車錶確定後車是不是120,也就無法確定後車是不是比自己快。
因為依照您的邏輯,前車的自我判定是不合理的,所以理所當然,前車對於後車的判定也是不合理的。
既然前車無法合理判別後車的速度,所以前車也無法決定後車是否真的比較快。

nerdwannabe wrote:
後車從後方貼近前車, 這叫做 無法確定後車比較快?! 物理老師正在哭泣, 台灣教育改革失敗阿

好好討論就好好討論,不用扯東扯西的喔,針對問題討論比較厲害啦。
來,乖,跟您解釋為什麼無法確定。
因為開車的時候絕大多是看著前面再開車,不定期望一下四周。
所以當後車是從遠方過來的話,前車不會全程觀看(開車要看前面阿)。
所以前車會發現的就是,後方出現了一輛車輛。

好了這邊先暫停一下,在這個例子中,後車從遠方過來,後車怎麼不回中線?您可以說明一下嗎?
要求別人先要求自己吧。


來,我們繼續,當後車出現在前車後方,這時兩人的速度會是接近的,不然後車就撞到前車啦!
請問這時,前車如何知道後車比較快?後車逼車嗎?無限制地靠近前車?不好吧!

所以在這例子中,要嘛後車就是遵守您說的作法,老早超完車切回中線,根本不會遇到內線的前車。
要嘛就是用正常的最高速限,一起巡航在內線。
簡單易懂。


nerdwannabe wrote:
法規制定有其所謂的 best practice, 也就是最佳方案, 從維也納交通公約衍生到各國法規皆是以 "除超車皆靠右行駛"的基本安全原則下制定. 當然啦 自私的人是不會去理會的, 只會單純的想要唯我獨尊, 君臨天下般的開車, 前方一定要一片空曠, 視野要寬闊, 然後可以無腦順順開. 至於其他人的安全完全不關他的事情

恩,這段有針對問題回答嗎?我只看到一堆抹黑的標籤與話語。
我試著回答一下,這邊再討論的是應該是,"是否應該使用中線道超車內線道?"。

要能使用中線道超車內線道,前提是中線沒有車。
第一點,一樣,請您遵守自己高素養的理想作法,超完車後中線沒車後車請回中線,不要跑到前車後面。自己說的自己要遵守,總不能是自己提的規矩只要求別人遵守自己遵守吧!

第二點,先不管有沒有要遵守自己提出來的規矩,不能從右邊車道超過左邊車道的車嗎?
假設是四線道,中間兩道的其中右邊的車道的車,不能開的比左邊的快嗎?不然危險?
不是嘛,兩車道的車,本來就可以照自己的速度開車阿。
所以中線道還是可以開得比內線道快,然後超過他,等到距離拉開了,中線道的車再決定要不要換道。
(沒叫您切回內線喔,因為您說的內線要清空。)
這樣哪裡不對呢?

nerdwannabe wrote:
所以你還是在自我認證開到最高速限 所以認定不存在堵塞?!

跳針不重複回覆。

nerdwannabe wrote:
所以你的邏輯是, 我不想回到中線去, 請其他人用不安全的右側超車方式前進... 好一個把自己的便利建立在他人的安全上阿

不,我的邏輯不是這樣。很高興您提到變換車道與安全了,所以我來解釋給您聽。

#兩個方案邏輯的比較
內車道可以最高速限行駛的邏輯下:
理論上一台車上了國道,只需按部就班加速往左切,切進中線或內線。
在切進內線後,大家都是用最高速限行駛,(儘管有各~5km的速度差),大家一起巡航在內車道中,沒有人需要在變換車道。大家可以順暢的開道目的才往右切下交流道。
期間中線的車輛也不會因為內線切出來的車而導致要減緩速度。
而整個過程就只需切進去再切出來。這是理想狀態。

而在超完車就要切回中線的邏輯下:
一樣一台車上了國道,按部就班加速往左切,切進中線。
而中線最低速度80,難免會遇到<100的車輛。
所以車輛往左切進內線超過<100的車。
完成超車後,再右切進中線,等等又遇到<100的車。
車子又再左切一次,切內線超完車後再右切中線。直到下交流道,都不知道變換了幾次車道。
而且每次切進中線,還有可能影響原本在中線的車輛。
這種規則下,除非中線大家都一樣的速度巡航,沒人要超車,不然車子就是要切來切去。這樣安全嗎?
但如果大家都在中線巡航,理想狀態大家都不需要換道很安全。恩,那內線完全淨空是要幹嘛?養小鳥?還是給飆車族用?

所以有點邏輯的人,一比較就知道哪個方法才是對的。

nerdwannabe wrote:
你的想法是錯誤的. 右側超車也包含一般道路跟高速公路. 德國甚至還有立法在一般道路以及高速公路禁止右側超車. 原因就是確保超車都在左側發生, 提升安全性.

如上,就請您回答,右側的車能否開的比左側快?在高速公路上,能否變換車道去右側車道?
如果能,我在右側車道超過左側車道的車,算右側超車嗎?
您可以右切去中線之後,不要回中線,依照您的方案,您也不該回中線。所以何來用右側超車呢?

nerdwannabe wrote:
另外, 叫一台車 "在內線中線內線中線切來切去" 跟 因為一台內線路塞造成 "一群車必須中線內線的切" 哪個對整體交通安全影響更大勒? 還是你的安全才是安全, 其他人才不在乎勒?!

上面 #兩個方案邏輯的比較:已經解釋了,
這邊在簡單補充,
1.. 照您的邏輯下,不是一台車在內線中線切來切去,而是一群車都需要在內線中線切來切去。因為超完車就要回中線啦。所以不管是最高限速的使用者,還是超速仔,通通都要回中線,所以變換車道的次數遽增。當您開110只要遇到<100的就會想換車道了。而中線最低到80。可以而知遇到的機率是多大。
2. 照我的邏輯,理想狀態下,大家只需切進內線一次直到下交流道在右切出去。會需要切來切去除非有人不到最高速,或是有人超速忍不住了。非理想狀態下,就是遇到不守規與沒有用最高速在內線跑的人,會造成他人需要變換車道,而不守規定的人應該要被罰,如同超車仔一樣贊成通通抓起來。

nerdwannabe wrote:
"理當中線也是最高速限才會一樣快。"
你的邏輯永遠是 自我認正開到最高速限 所以我就可以XXX OOO. 你講述的發生機率有多少? 你既然知道並排行駛不安全, 可以透果改變速度來改變阿, 也可以打方向燈靠到外線, 這有很難? 你會這樣問, 不外乎就是把裝個綠茶, 顯示自己人畜無害, 但實際上哩? 如果這樣點狀況都無法處裡, 建議你搭大眾運輸更恰當些

跳針部分不回答,發生機率不多嗎?我不能保證我正要超車時,內線的人會不會突然加速。網上多的是加速關門的例子。能不發生嗎?
這句話你是認真的嗎?=> " 你既然知道並排行駛不安全, 可以透果改變速度來改變阿, 也可以打方向燈靠到外線, 這有很難?"
當兩車並排的時候是打燈直接切出去?還是先改變速度來改變兩車的位置再決定要不要變換車道?
有駕照有、邏輯的人當然都知道先改變速度以改變位置阿,所以我也這麼說了。
當兩車改變位置後,就回到了之前中線有車的狀況去做處理。不重敘述。
倒是當兩車正在改變位置的這段時間,身為內線後車的您會怎麼處理呢?
如果內線前車因為不想超速,所以他改變速度的方法是減速,後車的您會怎麼想呢?我想網路上有很多參考案例。


nerdwannabe wrote:
bbboywind wrote:
C. 我只能說您說對一半,如果中線車超速了呢?那就不是內線車的問題。所以內線車只要保證在最高速限下使用即可。


老話一句, 你的邏輯永遠是 我自我認證有開到最高速限
其他晚點再吐... 邏輯真的

您依舊跳針+邏輯死亡。
中線車比內線車快,有一半可能內線車開太慢低於最高速限,另一半可能就是中線車開太快高於最高速限。
邏輯上如還有其他可能歡迎告知!
(如果您要說快樂錶的例子,甚至是錶壞了,那就是前者,低於最高速限。但無論低於最高速的原因是甚麼,有沒有低於都是要警察處理不是誰說了算,如同也不能說他車超速一樣。)

而這邊需要討論的不是"如何知道中線有沒有超速"。而是討論當沒有超速時狀況是怎樣當有超速時狀況是怎樣。有超速跟沒超速兩個狀況都討論。
而當我們在討論有超速時是怎樣情況的時候,我們並不需要去問如何知道他有超速,因為這是我們當下假設的前提,我們已經在假設了這個前提的例子上討論時,就不需要討論如何知道這個前提。
相對的我們也討論了沒有超速時的情況,所以是全面都討論到了。
天啊,真的需要講到這麼細才能懂嗎?
kelven8116 wrote:
有沒有超速也不是你認定,也不是開車的人認定。
難道你認定開的比你錶速快的就是超速,你通靈?還是你是執法人員?
你這種通靈測速方式我認為也沒有比較高尚啊


所以我說就交由國道警察去認定,不論超速或龜速
hughkk wrote:
有沒有超速或龜速就交給國道警察去定奪,沒有立場要求別人一定得讓道


同樣的道理,你如何認定在內線行駛的車未達到速度上限?
bbboywind
那你我都不能認定是否有80/60公里時速的情況下,是不是應該先離開高速公路自保。免得執法人員開罰。如果用車錶參考不能行駛內線,同樣用車錶當考也不能行駛中線外線。所以要求離開內線,也應要求離開高速公路。
bbboywind
如果主張由警察認定,不管內中外線,都有警察認定,所以也就不用有人要求內線的離開。因為內線真的低於速度自然由執法人員處理。不同人可以有不一樣的主張,但同一個人要有同一個標準。
kelven8116 wrote:
我認為都是"自認為"是以最高速限行駛在超車道了,所以我無須讓道,在沒有任何儀器或數學推算之下,就算你開到錶速300,你也不能說"我已經在最高速限了",我就問,你是怎麼認定的?看錶?還是通靈?

這都是所有佔用超車道的人的想法,因為你眼中只有你的錶速是110或120就等於最高速限了,請問你是執法人員?如果不是的話,請問你是怎麼認定你是以最高速限?原來是自我認定。。。

完全不用管後車要不要通過

歡迎樓主回來。

我來回答一下您的問題:"你是怎麼認定的?看錶?還是通靈?" "請問你是怎麼認定你是以最高速限?原來是自我認定。"

車商出的車子,政府認證過,基本上有一定公信力。(我沒說完全準喔,別貼我標籤。)
儘管它是快樂錶,也是政府規定。

當車子開上路,看到標誌寫限速60,我一定是看一眼車錶是多少。有沒有超過60很多。
(有誤差是容許的,就算是超速仔也認可這容忍值吧!)
所以我會拿車錶當依據。(GPS也可以是依據之一,看你相信哪個,但兩個在檢舉上都不能當作明確速度的判定對吧!)

這裡就反問您一下,當看到限速60,您看不看車錶(亦或看不看GPS)?還是您用甚麼方法來確定自己的速度?
如果您完完全全認為車錶就是自我認定,是不是代表您根本都不管車錶(含GPS,以下省略)?
限速60時,車錶出現100,車錶不準啦!我不能自我認定!
不管車錶,繼續憑自己的想法經驗在開?還是如您自己提的用通靈的方法在開?
反正除了執法人員沒人可以說我真實的速度是多少?

這邊其實我相信您是會看車錶,那是不是車錶雖然不是100%真實的速度,但還是一個您會參考的項目之一呢。

接著車子開到高速公路內線,一樣我們看到了最高限速110。所以對一下車錶或是巡航定下去110 (or 120)。
雖然實際上會有誤差,但如同在一般道路上一樣,車錶或是GPS在當下就是我們可以參考的一個依據。
而且我相信,這個依據遠比憑個人感覺來的準確,來得好。

所以看車錶完全就不是自我認定,看車錶有一定參考價值,並非無用或是罪過。
我們開車上路,最基本的就是看車錶來判定速度,亦或您比較相信GPS也可以,但您不能強迫每個人都用GPS。

車子政府認證的,限速高公局定的,所以我們用國家授權的東西去執行符合國家的規定。合情合理。
那裏有問題?
至於誤差,當然有誤差,所以法規也給了容忍值,也就是希望讓駕駛在使用車錶時或是其他測量儀器時,不會因為誤差而受罰。

故使用車錶判定是被預期。但為什麼不能完全當證據用呢?因為還有改錶或是錶壞掉的可能性。但這是不守法或是例外狀況所以不討論。

總結,用車錶判定不是完全自我認定,他是個有用,且我相信也是您會用的參考值。
bbboywind
nerdwannabe 但你會自我認證你有開到60,所以你開在外線,時不時還超車到中線。你就是用自我認正的60上高速公路。依你的標準,你應該離開高速公路。基本邏輯,懂了嗎?
nerdwannabe
bbboywind 我自我認證我是慢車 所以都開在外車道 避免變成路塞. 哪像你都是自我認證開到最高速 心安理得地去當個路塞阻礙交通
想不到這個有吵到這麼多頁
剛好這星期跑了2次中和-高雄當天來回
心得只有一個 ... 會佔用超車道的人根本都不會到速限,幾乎都是低於速限一些,甚至是低很多的
我光是貼近速限在中線,就可以一直超過那些佔用內側超車道的
在高速公路跑長途,很容易遇到"一團一團的車"
基本上就是有比較慢的車在內側和中間車道,等超過這些車之後,就會空了一大段沒什麼車
然後再開一段路就再遇到下一團....
光是貼近速限就要一直切換車道超車
佔用超車道的應該只是達到龜車心理的速限而已吧
bbboywind
如果可以,請您仔細地看清楚在討論的內容,討論的題目是,是否可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如果不是最高速限,比方說只開到90/100,那就是不合法的,跟超速一樣該罰就罰該罵就罵。
bbboywind
所以請您認知到兩件事是不一樣的,"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與"低於速限行駛於內車道"。一個合法合理,一個該罰。
bbboywind wrote:
歡迎樓主回來。我來回...(恕刪)


就因為錶速和GPS只是參考,所以我會讓出道路讓後面的車子通行,就這麼簡單,因為沒有執法人員在場的情形之下,我不敢說我是以最高速限行駛,我只能依據我的錶速去猜測"我應該是最高速限了"

那萬一我猜錯呢?萬一前方有執法人員對我說我的錶不準呢?

為了避免這些萬一,所以政府不就在推行一件事,就是勿佔用超車道。

如不嫌麻煩,請回答下列幾個問題,可以的話請客觀回覆。

1、什麼情形之下叫做佔用超車道?

2、為什麼政府要宣導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且在高速公路的中央立有黃底黑字的牌子,寫著上述字樣的用意是否與以最高速限行駛在超車道相抵觸?也就是說,我只要有以最高速限行駛在這個車道,那政府立這個牌子是沒有任何屁用的,只要所有的車子都做到這一點,這個牌子我是可以完全忽略它不管他的,那立這個牌子的用意是什麼?

3、在高公局的月刊上有寫到:超車道非常道,超完回到原車道的意思,是否指的是大眾所認知的我們超完車之後就該開回中線或外線?

4、高公局所指,非超車時勿佔用超車道的意思是否指的是,我在沒有超車的行為時,我應該離開該車道,無論後方有沒有車。

5、回到第一個問題,你認為什麼叫佔用?我的認知是,此物為大眾可使用之公器、公物,而在我使用完這個東西時,我還佔著不放,就稱為佔用,簡言之,我在超車道當我完成超車的動作時,就是我使用完了,我不再超越別台車了,我就不該佔著。

以上,想聽聽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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