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重機路權提升案立院三讀通過


dcshow2001 wrote:
葉小叉您有膽識您確定...(恕刪)

呃~小弟這幾天po的文都請岳母,老婆,小姨子...等全程觀看吔...這樣就叫有膽識嗎?太淺了吧...小弟的膽識是被老婆全家公認的可靠!安全!坐了小弟的車,她們坐別人的車都不會習慣!說差太多了...不是小弟往自己臉上貼金...真的很穩!!
她們看了後跟小弟說:不要理那些只要高速爽就好!不要安全不重視自己生命的不負責任男人...對牛彈琴...但我還是繼續在這發文...因為是要給看的下去的明理人看的,看不下去請通通按左上角上一頁退出~
請大家多多指教~

tansywen wrote:
哇塞~你開車上高速公...(恕刪)

沒有吔~安心的很...因為小弟有膽識,遇到緊急狀況在超強的反應能力下,頂多車子撞壞!人保證沒事(因有膽識就不會亂閃!造成更大損傷)但高速下的對方會怎樣反應小弟就真的無法知道了,所以不用關心小弟,關心那些不夠膽遇到狀況應變能力會讓人噴飯的...那些人真的比較容易造成更大傷亡...
請大家多多指教~
葉小叉 wrote:
小弟只是想脫責!...(恕刪)
葉小叉 wrote:
所以不用關心小弟,關心那些不夠膽遇到狀況應變能力會讓人噴飯的

怎麼前後不一樣?這麼關心,就請到現實中推動立法凡後車輾人一律免責,不要網路出張嘴,有膽識男人的主張,不需要拖你岳母、小姨子背書!!

ycweng wrote:
說了半天還是為了脫責...夠膽識男人的主張,不需拖你岳母、小姨子背書(恕刪)

沒辦法~不請岳母等幫忙背書,很多人不會相信的,一定會說小弟在放屁!!所以背書只是一個證明,就證人的角色~那些上法院的有用到證人的,都不夠膽識囉~您這隻也太弱了...要不要考慮砍掉重練一隻...
請大家多多指教~
葉小叉 wrote:
小弟只是想脫責!...(恕刪)
葉小叉 wrote:
所以不用關心小弟,關心那些不夠膽遇到狀況應變能力會讓人噴飯的
葉小叉 wrote:
沒辦法~不請岳母等幫忙背書,很多人不會相信的

怎麼前後不一樣?這麼關心,敦請您去現實中推動立法後車碾人一律免責,趕快去行動,別只在網路主張了,你岳母、小姨子期待中哪!....

葉小叉 wrote:
您這隻也太弱了...要不要考慮砍掉重練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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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半天還是為了從個人脫責的出發點嘛!讓我想到某些不肖職業駕駛要是撞了人,寧可撞死也不要撞傷,還倒車回來輾.....如果用立法方式,有沒有聽過一個專有名詞叫做Moral Hazard?

人也可能是大客車/廂型車/小客車事故中因沒繫安全帶撞破玻璃飛到你車道前方(還說不需要po?這只要Google一下,就知道層出不窮),實務上當然是要看後車是否有保持安全距離、是否有煞車、以及現場能見度,來論定責任。如果能見度夠、距離也夠卻沒減速/煞車,逃不掉過失致死。

人命關天,法院跟檢察官針對現有個案都不敢嫌煩了,立法一律通案免責的想法,還真是自私到有才。

再說,要推動立法,不要網路出一張嘴,既然這麼夠膽識,就去現實中推動立法,柯媽媽推動強制險立法的故事你有沒有聽過?重機全面上國道前(還有好幾年勒),如果碰到大客車/廂型車/小型車事故人飛到你車道被輾過,不管你有沒有保持距離並盡力煞車,你都可以直接免責,豈不快哉!可別說這不會發生,你有何數據可證明現在這些車種的乘客在事故後絕對不會飛到你車道?

只是,柯媽媽是基於大愛無私,你是不折不扣的人性自私出發點.....如果通得過你良心檢驗,夠膽識男人的主張就請到現實中發動,不需拖你岳母、小姨子網路背書。
ycweng wrote:
怎麼前後不一樣?這麼...(恕刪)

哪裡前後不一了,您眼睛還是腦子出了問題!?推法!?小弟又不是立委,只是一般市民,且小弟前面就說過很多遍了~八郎刀a囝仔西抹了~騎士掛了就是少了一位人才!少了一個擋人升遷的機會!何樂而不為!?致於非自己造成的事故,只是倒楣去壓到的第三方,法官一定會明查秋豪~也不用太在意啦~判的不好!就上媒體說是恐龍法官就好~還需去推動立法嗎
請大家多多指教~
葉小叉 wrote:
小弟這幾天po的文都請岳母,老婆,小姨子...等全程觀看吔
.....
沒辦法~不請岳母等幫忙背書,很多人不會相信的.....小弟的膽識是被老婆全家公認的可靠!
葉小叉 wrote:
小弟又不是立委,只是一般市民
果然,看似頭頭是道,問了卻縮起來.....試問推動強制險立法的柯媽媽當時是立委嗎?而且她是(值得尊敬的)女性,你可是有膽識的男人唷!絕對不會剩一張嘴...

葉小叉 wrote:
哪裡前後不一了...
葉小叉 wrote:小弟只是想脫責!...不要跟其他車發生事故,沒在後方一百公尺以上放警告標示被高速(保證限速內)而來的小弟撞到!您的家屬別來找小弟雞雞歪歪就好~(恕刪)
葉小叉 wrote:
所以不用關心小弟,關心那些不夠膽遇到狀況應變能力會讓人噴飯的
怎麼前後說法不一樣?如果像你說只要關心其他遇到狀況時應變能力會讓人噴飯的族群就好,那想必你不是"讓人噴飯"其中一員,那前面你提到"小弟只是想脫責"的說法是要脫什麼責?還是你也是讓人噴飯一族?所以說你前後不一。

既然這麼關心,敦請您去現實中推動促成立法凡後車輾人一律免責,趕快去行動,別只在網路主張了,你岳母、小姨子正期待中哪!....

葉小叉 wrote:
您這隻也太弱了...要不要考慮砍掉重練一隻...
果然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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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半天還是為了從個人脫責的出發點嘛!讓我想到某些不肖職業駕駛要是撞了人,寧可撞死也不要撞傷,還刻意倒車回來輾.....如果用立法方式一律免責,有沒有聽過一個專有名詞叫做Moral Hazard?

人也可能是大客車/廂型車/小客車事故中因沒繫安全帶撞破玻璃飛到你車道前方(你還說不需要po?這只要Google一下,就知道案例層出不窮),實務上當然是要看後車是否有保持安全距離、是否有煞車、以及現場能見度,來論定責任。如果能見度夠、距離也夠卻沒減速/煞車,逃不掉過失致死。更糟的是如果是刻意為了撞傷不如撞死,那叫蓄意殺人。

人命關天,法院跟檢察官針對現有個案各自認定都不敢嫌煩了,立法一律通案免責的想法,還真是自私到有才。

再說,要推動立法,不要網路出一張嘴,既然你的膽識是經過家人認證的,就去現實中推動立法,柯媽媽推動強制險立法的故事你有沒有聽過?重機全面上國道前(還有好幾年勒),如果碰到大客車/廂型車/小型車事故造成乘客飛到你車道被輾過,不管你有沒有保持距離並盡力減速煞停,直接讓你完全免責,豈不快哉!可別說這不會發生,你有何數據可證明現在這些車種的乘客在事故後絕對不會飛到你車道?

只是,柯媽媽是基於大愛無私,你是不折不扣的人性自私出發點.....如果通得過你良心檢驗,夠膽識男人的主張就請到現實中促成脫責的立法,不需在網路牽拖你岳母、小姨子背書。
吵來吵去大家雞同鴨講,
會反對或有疑慮的人擔心的都是[萬一]意外發生重機傷亡率應該比較高
贊成的一方似乎堅持的論點都是在[萬分之9999]重車發生意外比率偏低

騎重機的人應該都有車吧, 是否重機較汽車安全我想你們應該可以比較也有個底
這跟重車該不該有完整路權是兩碼子事,
不需要吵路權吵到重車汽車誰比較安全這一點吧??

我看這篇早就變成少數人打屁閒聊文了
wubinghuan wrote:
吵來吵去大家雞同鴨講...(恕刪)



世上沒有絕對.重車上國道是遲早會發生事情.只是不知何時.何地

有的人就是喜歡鐵口直斷

有重車的有汽車

有汽車的沒重車

後者發表的意見是公平公正的嗎?

前者都已經舉一堆實際例子跟數據給後者看了.後者到後面就開始離題台北扯到高雄去

而且大部分都是自己"想出來"的

自己也是重車騎士.路上跟我比讚的..逼我車的..砂石車靠邊叫我先走的都遇過

真的遇到好的四輪駕駛心情會很好..

遇到板上"某先生"把家人親戚都拖進去的..這種用路人有什麼水準?










請大家依法行"事"就對了,在這裡吵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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