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我一時情緒激動表達得不夠清楚。
1.她們原先站立的位置為車道中央的雙黃線(換句話說也就是站在車水馬龍的車陣中),並非巷子口的單黃線。
2.當我前面那台車開過她們身邊的時候她們為站立不動,但前車一駛過她們便看也不看的直接往前大步前進。
3.我離前車約兩個車身,試問這麼短的距離我時速大約四十,這樣的情況我煞車不及把方向盤往右邊打很難讓人相信嗎?
4.至於有幾位大哥建議我把駕照繳回註銷...我想我自認開車比很多人都守規矩啦~除了違規停車被拖吊以外也沒被開過單。
5.交通事故本來就沒有誰全對或誰全錯,我只是用比例原則來討論這件事。
6.那條路有經過的朋友應該知道那個巷子有多小,而且前後約二十公尺都設有紅綠燈,當時是亮綠燈,這時行人要過斑馬線是否至少該停看聽?
7.至於有朋友問到為何我起先要在閒聊板和汽車板各PO一篇,我的解釋是因為閒聊板是給大家七嘴八舌聊天用的,而汽車板則是比較認真專業的討論。
8.我從頭到尾也沒說我完全沒錯,只是當下的確滿火大的,那位媽媽除了不看車之外還用傘敲了我車一下。
吃軟不吃硬 wrote:
呼~運動完到家了,可...(恕刪)
純討論,非嘴砲,別黑我
1.她們原先站立的位置為車道中央的雙黃線(換句話說也就是站在車水馬龍的車陣中),並非巷子口的單黃線。
既然他們已經身處危險的地方,為何不先禮讓他們過去呢?
2.當我前面那台車開過她們身邊的時候她們為站立不動,但前車一駛過她們便看也不看的直接往前大步前進。
因為他看到你離他們還有一段距離,所以本著人是善良有禮貌的,你應該會禮讓他們,所以就大步前進了(試問天氣是晴天還是雨天)
3.我離前車約兩個車身,試問這麼短的距離我時速大約四十,這樣的情況我煞車不及把方向盤往右邊打很難讓人相信嗎?
還是覺得時速過快,你應該很早就看到他們了吧?(兩個車身的距離)
4.至於有幾位大哥建議我把駕照繳回註銷...我想我自認開車比很多人都守規矩啦~除了違規停車被拖吊以外也沒被開過單。
開車不只要守規矩,還要小心一點才是。
5.交通事故本來就沒有誰全對或誰全錯,我只是用比例原則來討論這件事。
你若撞到他們,就真的是你全錯。(指己去翻交通規則)
6.那條路有經過的朋友應該知道那個巷子有多小,而且前後約二十公尺都設有紅綠燈,當時是亮綠燈,這時行人要過斑馬線是否至少該停看聽?
行人應該停看聽,但是車子更應該。
7.至於有朋友問到為何我起先要在閒聊板和汽車板各PO一篇,我的解釋是因為閒聊板是給大家七嘴八舌聊天用的,而汽車板則是比較認真專業的討論。
你既然知道這裡是讓人嘴炮用的,就別太認真了。(不過進回收筒的時間也要開始倒數了)
8.我從頭到尾也沒說我完全沒錯,只是當下的確滿火大的,那位媽媽除了不看車之外還用傘敲了我車一下。
建議你PO個你或是你車子照片,或許我可以告訴你,那位媽媽為什麼要用雨傘敲你的車。(有可能你整體給人感覺太欠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