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名稱:Jericho wrote:
想不到這篇文章這麼多...(恕刪)










人家颱風天都去吃蕃薯稀飯了,小弟這樣應該算剛好而已吧
那我們換個方面想如果小弟上有高堂,下有妻兒,生活坎坷,三餐不保,那我去搶銀行,求個溫飽




版大這句話我很不認同..
因為這根本是兩回事..

除非..你有意思是說他們搶劫
ladisie元 wrote:
警然辦事能力真的很差...(恕刪)



攤販背後也是一個家庭固然沒錯,但是攤販設置的地點如果不妥(例:紅線擺攤)

本來就應該要檢舉,不因惡小而為之,錯的事情就是錯,不能因為攤販要養家就將違規設攤合理化

誰不用養家?? 題外話:很多攤販生意都超好(賺很大)卻沒繳稅,試問這公平嗎??

有些攤販寧可接罰單也不願租合法的地方繳稅金,抱怨警察取締....這..還有天理嗎?



看清事實吧!
兩個黨的地方首長也是這樣
也沒苦民所苦
這幾天都沒事.倒楣事都沒發生,唬爛再倒楣一個月
警察有人情壓力
當地警察預算....來自各縣市議員

所以那種一大堆的攤販.....算了吧
針對那亂停車的小腳就好啦

(除非縣長換桃園的朱立倫,連主線的2線小馬路都有收費停車,主線的大路也有機車停車格
且警察變得較常看到,亂停車現像變好多好多,
所以紅黃線當然也都沒有那種"誇張+愛佔馬路"的攤販也少很多很多了)

不過有時倒是很不方便,但和以前那種併3排亂停........比,我喜歡現在這樣有秩序


我也覺得沒必要去檢舉...會擺攤的幾乎都是比較沒錢的人

何必這樣為難他們 可能版主覺得沒什麼

但是對於攤販們呢 簡直是要他們的命

得饒人處且饒人 畢竟人家攤販也沒得罪你吧
我也覺得沒必要去檢舉...會搶劫的幾乎都是比較沒錢的人

何必這樣為難他們 可能版主覺得沒什麼

但是對於搶匪們呢 簡直是要他們的命

得饒人處且饒人 畢竟人家搶匪也沒搶到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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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修改了對象.....這篇文章還是對的嗎??

積非成是? 那法律用來幹嘛的?

傻子才守法.....
NicoTseng wrote:
我也覺得沒必要去檢舉...(恕刪)


違規擺攤當然不好

但至少他沒有危害到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吧

怎能跟搶劫相提並論...像大家說的每個攤販背後都有一個家庭要養

擺攤的大部分都是沒唸什麼書有把年紀了

逼不得已才擺攤...況且據我所知岡山那個點擺成那樣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雖然他亂擺攤但應該不至於影響到交通 這點我個人認為睜一支眼閉一支眼就好

不要凡事都要至人於死地 有點同情心吧

flyfyf大您好唷^^
剛剛不小心點到您的資訊,結果不經意發現,您是剛註冊的新同學唷!!
歡迎您加入阿,不過您一加入就馬上參予這篇文章的討論,真的讓人覺得莫非您是
襪子攤老闆
您說的對,小小的單行道上,還要擺上個違規攤販,您還認為這是您所說的
超出了點標準再說都有自己的店面了,為何還要岀來擺攤,侵占路人的路權況且習以為常不代表
您的作法就是對的難道治安敗壞人民習以為常,就應該要接受
您難道沒想過,會不會有一天因為您的違規擺攤,有救護車需緊急通過,而擋到路嗎?
如果您在救護車上,或是您是家屬,您還會想說,影響不大嗎?
小弟可沒指控您搶劫,我是說您搶奪了我們大眾用路權
殺人、搶錢這種是我沒遇過,所以也不知從何做起,不過看您說的頭頭是道,不如您來做個楷模
我目前只對有店家搶奪大眾的路權,感到十分不爽而已
做了小犯法的事被人公諸於世,我有何想法那就不要犯法就好了啊?
況且犯法就是犯法何來大小之分!送您一句做錯要承認,挨打要站穩別硬凹比較好

自以為是的正義感....

那麻煩一下~去指揮一下岡山路跟溪東路上的車
為什麼取締攤販要由警察來做?國稅局呢?環保局呢?衛生局呢?其他相關業管單位呢?攤販都不用繳稅 把公共環境弄髒亂 弄出來的食品符合衛生條件嗎 還常常看到 政府立了"禁在此處設攤 違者告發取締"的牌子在路邊 很諷刺的是 就在這牌子下擺攤做生意 甚至把東西掛在牌子上 猛一看還以為是"請在此處設攤" 我還看過穿著衛生局環保稽查大隊背心的人 排隊搶購某知名攤販的東西 問他們為何不管理此攤販 竟回答"我今天的任務不是這個 改天長官派遣這個任務給我時我再處理" 唉 在台灣 這種事情就算了吧 人微言輕 那麼多的高官巨賈都不是瞎子 他們都不願改變 小民還能做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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