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咖 wrote:17公里長的車陣都在...(恕刪) 接著就會有人出來po文了....說重機都亂鑽車,不是該比照小型車嗎?老鼠屎那麼多不配有路權... 台灣不適合重車... 要收回路權... !@#$%..等
chu0625 wrote:所以說你在炫耀你的財...(恕刪) roven5428 wrote:那我把五萬塊的 ...(恕刪) 所以我說兩位啊,看文要看清楚文意啊!我的腳踏車是拿來當奢侈品的,一輛一萬元。把一輛五萬元的腳踏車拿來當交通工具的人才是真正的有有錢人啊!能把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機車當作交通工具的有幾人?大部分都是拿來當作奢侈品的吧?
walakaho wrote:<BLOC...(恕刪) 哈哈,奢侈品,上周看了一本雜誌,介紹手錶的,那一種東西才是奢侈品吧!一支錶幾十萬幾百萬,但是就是有人真的把它當作看時間的東西,那該如何說。搞不好一支手錶都可以組一個Ducati車隊。我家沒有奢侈品,重機跟速克達還有汽車都是一樣的,都是交通工具,大家各有所好吧!如果你覺得騎重機車的人都是在炫耀的話,那就當作是真的跟你炫耀吧!但是,說真的,花一萬元買一台腳踏車,我還真的花不下去,但是我絕對不會說你是在炫耀。因為那個只是你的運動工具、只是你所喜好的東西。
vul3j9 wrote:其實大部份的原因是4...(恕刪) 可是我覺得小黃比較嚴重耶再怎麼說重機是機車說到奢侈品女友也昨天也這麼說不過經過我的解釋@@(以下,就還好了不過會變成奢侈品還不是當初的禁止進口原因不然現在會是125的天下嗎?日本都馬250起跳居多
小海≧▽≦ wrote:可是我覺得小黃比較嚴...(恕刪) 奢侈品>名牌皮包 & 名牌手表(幾拾萬或幾百萬以上) & 名牌筆(幾拾萬或幾百萬以上)重機也不過幾十萬到百來萬,大部份都是幾十萬,況且它就是一台交通工具,最多兩個人騎乘,台北到墾丁半天就可到達名牌皮包 & 名牌手表(幾拾萬或幾百萬以上) & 名牌筆>能幹啥?腳踏車也有一台幾十萬的,一台名牌腳踏車就可以換一台ER6重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