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車輛是違法的嗎?那麼男女整形是不是也是違法的呢?

bebe123 wrote:
是嗎?~之前 可以改~
但是要每年都去驗一次....
很麻煩 所以..


沒錯
之前可以改
現在已經不行了

所以那些驗車魔人才可以這麼囂張啊
管理員看我不爽,停權.....魔人人身攻擊,管理員:我沒看見XDDDD
整形~絕大部分是自爽,不大會影響他人(雖然嚇人的還是有)
改車~自爽就算了,絕大部分都會影響到他人,改個燈對向車就會很痛苦,改個管附近的車都無法安寧,有時還射顏,除非你是純視覺派的,那就不大會影響到他人~
這樣比對起來你覺得哪個是合法哪個是違法??
被貓了一桿 wrote:
整形~絕大部分是自爽,不大會影響他人(雖然嚇人的還是有)
改車~自爽就算了,絕大部分都會影響到他人,改個燈對向車就會很痛苦,改個管附近的車都無法安寧,有時還射顏,除非你是純視覺派的,那就不大會影響到他人~
這樣比對起來你覺得哪個是合法哪個是違法??


改裝真的是被一堆
半調子改奘的人害到

改燈也可以不刺眼,板上就一堆改魚眼HID保證不刺眼的
改管也可以很安靜,有種東西叫做"消音塞"
所以
改裝並沒有錯
也不會影響到別人

錯的是那些亂改的 腦X
管理員看我不爽,停權.....魔人人身攻擊,管理員:我沒看見XDDDD
設備組 wrote:
在01上當然是可以討...(恕刪)

常常看到很多人說改HID 是政府不想讓人改
但是現在真正的問題是燈具檢驗的問題
目前市面上改裝在機車上的魚眼 沒有人能拿到原廠出廠證明和認證
(一堆不知從哪弄來的E46 W211 RS6 FX35....魚眼 沒幾個有合法證明和認證文件)
如果今天有廠商出了機車專用HID燈具也送了ARTC進行車輛型式安全審驗
那麼再配合上符合認證之HID燈管(某款PHILIPS燈管已經有ARTC認證)
自然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
不過重點就在於 目前沒有廠商肯出
所以了 看起來不見得是政府的問題
站政府角度來看
本就該對車輛改裝用品進行一定程度的規範管理
而執法的警察就照著這規範去走 取締未經規範的改裝
(也別再說 改HID魚眼不刺眼警察為何要抓 這種話了 警察只管你有沒有去監理所檢驗合格)




keme543 wrote:
改車輛是違法的嗎?那...(恕刪)


台灣有多少條法律條文是解嚴前制訂的?? 總之一堆不合時宜的法條,老百姓就忍一忍吧,人生不過幾十年而已,哈哈!

不知道是誰有權力與責任要變更不合時宜的法規?! 你? 我? 立委?
comanche wrote:
而執法的警察就照著這規範去走 取締未經規範的改裝
(也別再說 改HID魚眼不刺眼警察為何要抓 這種話了 警察只管你有沒有去監理所檢驗合格)


我記得
以前有出一個笑話
是真的
就是
我們的立法院
立的法
駕駛汽車時,應戴安全帽&繫安全帶
那個新聞
相信
有很多人看到
是法規啊

警察有取締嗎???

不敢取締吧
管理員看我不爽,停權.....魔人人身攻擊,管理員:我沒看見XDDDD
設備組 wrote:
我記得以前有出一個笑...(恕刪)

應該是指下面這個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七條之二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
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
十一、汽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但是其實啊 搞清楚法規就不會覺得這好笑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
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

第八十八條
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依下列規定配戴安全帽
依照這些定義來看機器腳踏車也包含在汽車的定義裡面
而且規定中也講了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乘客應依規定配戴安全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一條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
,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其實施及宣導辦法
,由交通部定之。
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
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依照這幾條法規對應起來就是
汽車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或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才會處罰





設備組 wrote:
惡法也是法你想說的意...(恕刪)


知道為什麼不給過嗎?為什麼一定要原廠的文件呢?

因為偉大的政府不想替改裝做背書啦....
如果PASS,未來有什麼事或東拉西扯的民怨時

就是政府的驗車單位要負責
所以政府就直接把球留給原廠去發囉...

那為什麼原廠不給呢?
因為你改的東西有可能不是在他們原廠裡改的,或者不是原廠設計的,又或者不是他們原廠的生產的
他們當然也不會替你做背書囉...


總歸一句話...處理誰該負責之事"推 拖 拉"無敵

把事情責任給別人
把事情不處理,等有天大家都忘記
出事時,責任撇不掉時,一定要個人一起死
comanche wrote:
應該是指下面這個吧道...(恕刪)


會笑的人應該就是被媒體牽著鼻子走的人
而卻未認真的去閱讀相關法律吧

總之 要改的人就改吧
但等到舉發單來的時候就勇敢承受吧
不要想違法又不想收罰單(指違法改裝)
老蔣4709 wrote:
總之 要改的人就改吧
但等到舉發單來的時候就勇敢承受吧
不要想違法又不想收罰單(指違法改裝)


放心
我不會收到罰單

有一天
我有那個權力
我也會去推動修法
讓不影響安全的改裝能合法上路

有些
合法原廠HID車燈
刺眼刺到爆掉
例如 RV 180的原廠HID大燈
原廠比我的大燈拿掉遮光罩還糟

這些應該也要修法作規定
讓原廠出來的燈具就夠亮、不刺眼

我是覺得拉
台灣的法規
沒有一個標準
訂出標準,大家遵守不是多好
而且對原廠車燈的規範,根本沒有
以前我騎SYM 高手100
原廠大燈...的亮度
我可以用一支手電筒蓋過去

晚上沒路燈的地方
根本就變成瞎子

不信邪
去換了一次原廠燈泡
一樣暗
管理員看我不爽,停權.....魔人人身攻擊,管理員:我沒看見XDDDD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