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摩托車過馬路未依照機車兩段式左轉有沒有違規???


teddyswu wrote:
我上次有次被抓

警察很明白的跟我講

"你沒有違規 但是現在沒人給我臨檢 你可以幫我嗎?"

~@@ 所以我就給他臨檢了


大家都忽略了這位大大說說的...= =

今天攔下版主的那位警察說了那麼多...最後也是只做了上面那位員警所做的事...

只是一位誠實...一位在賣弄自己的威嚴...

很簡單...很多都說違規...但他要怎麼開呢???

開行人在馬路上牽車 還是開騎士在斑馬線上牽車 還是開騎士牽車超過停止線

我前面也說了...我在等紅燈時下車開車廂...那我當下算是違規了嗎...

警察不會沒事找事做開一張去申訴就會過的單...

而且那張單一定還會到各大網路散播...到時自己惹了一身腥...

就算逆向...你用牽的...警察也不會開單...


lakers3208 wrote:
警察不會沒事找事做開一張去申訴就會過的單...
而且那張單一定還會到各大網路散播...到時自己惹了一身腥...
就算逆向...你用牽的...警察也不會開單...

我想大大也講到重點了= =
如果我是警察我也不會開這張罰單
只要你不被撞到不需要我處理車禍
我管你用牽的還是用扛的= =

綠巨老人 wrote:


我想大大也講到重...(恕刪)


我說的重點不是你看到的...

警察不會沒事找事做開一張去申訴就會過的單...

這句才是重點...申訴會過代表什麼...你開錯單...

還有出車禍...基本上只要有一支攝影機照到你是用牽的...你就是行人...

法律對行人9成9都是以應注意未注意來判...沒辦法...這就是台灣...

不是他不開...而是他不能開...你拿哪條交通法規來開...麻煩都請備註...是用牽的...

還有今天看到一幕景象...剛在路邊停好車的人下車走在馬路上...他違規了嗎?

台灣是左駕下車時一定都是由汽車左邊...而路邊停車...左邊都是馬路...
a_popolr wrote:
牽摩托車過馬路未依照...(恕刪)



上次第一次騎到台北.....(跟朋友無聊殺台北)
要騎到火車站附近.....
問了路邊的警察後發現騎過頭.....
他叫我熄火走斑馬線牽到對面騎回去.......這樣應該算迴轉.....爆笑的是4台車就這樣簽過斑馬線......

綠巨老人 wrote:
就像打籃球有分犯規跟違例一樣
犯滿6次要驅逐出場
違例違100次也不用驅逐出場
你犯法了可能要坐牢
但是你違規卻不用坐牢...(恕刪)
籃球的部分你說的沒錯。但類比到法律,就錯得離譜啦!

是否犯法,跟是否坐牢是兩碼子事。坐牢是只有「犯罪」才有的處罰,但也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要坐牢。

闖紅燈,違反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亂丟垃圾,違反的是「廢棄物清理法」;在公園吸菸,違反的是「菸害防制法」;逃漏稅,會違反稅法。這些都是常見的非屬犯罪的「違法」行為,可不是什麼「違規」。

會被警察開紅單的「交通違規」行為,都已經涉及「違法」。

對於一知半解的知識,請不要亂猜或亂講。聽專家的,好嗎?
個人認為這樣可能沒有"違反交通規定",但這就凸顯台灣人耍小聰明的地方,喜歡鑽法律漏洞
要是路上的機車騎士每個都這樣玩那就亂了
我還蠻常這樣牽的

初來台北也覺得這個行為很畸形

但牽著牽著就習慣了@@

畢竟台北市的路權排行,機車是排最後一名,遠遜於路人

改天若我高興,牽小發財走斑馬線錄影給大家看
這個問題可能連李組長也無解
申請大法官釋憲好了
jackylei wrote:
這個問題可能連李組長...(恕刪)


不必那麼麻煩,主管單位修訂規則,
明確訂出該以哪一條開罰或不罰就行了,
不必麻煩到大法官老人家。
如果此例可以牽車經過,那實在很好用喔
在台北行人多的路口號誌多設有有行人專用通行時向,
也就是車都停下來,行人可以直向橫向斜向通行
那騎機車的只要此時立刻跳下化身為行人,要左轉要右轉要直行,都沒問題了耶 !
很想在信義計畫區來玩玩看

台灣人真的夠聰明,難怪任何法律字句要搞得這麼咬文嚼字精準萬分,
也難怪有人說台灣人"難教好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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