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K660 wrote:會這樣設計是有原因的(雖然造成機車族的不方便) 如果採用汽.機車混流 因為機車不能上高速公路 所以一定都是直行這樣變成上.下高速公路的車要閃直行的機車 直行的機車也要閃要上.下高速公路的車 比較容易發生意外這應該是設計成分流的原因...(恕刪) 錯也、高速公路交流道何其多、還有一堆高架道路也是機車不能上、哪一個沒有這種問題?標準在哪?不用標準、台灣官方說的就算、這丟西愛呆丸啦!反正會有一堆鄉愿的呆丸郎會跳出來幫政府解釋!自我感受超良好的.....
McLIN3 wrote:我想樓主要表達跟我平...(恕刪) 我遇過要右轉 方向燈也打了 車頭也出來四分之一了 結果一輛機車 從左側刷過去(他直行 以他刷卡的速度來看 應該很早就看到我要左轉了) 撇到我的後照鏡 我車舊是沒關係 但是這樣騎犁田了 倒楣的是他自己希望不管開車騎車的 都要注意自身安全
這幾個二輪被迫害妄想症又發作了嗎?這篇在討論後方車不保持距離, 硬要鑽撞前車若是前車是"機車"要右轉, 也打方向燈你還是不讓他嗎?與禁行機車何干?後車撞前車就是後車的錯幹什麼每篇都要氾濫成災的扯禁行機車?
waffen1224 wrote:想想看, 若是單向有雙線道的路內車道汽車打右方向燈要到外車道你是外車道的汽車, 你在他後面, 但他速度比你慢你要減速讓他進來還是直行"鑽過去"? 為何你要一直模糊焦點, 製造被迫害現象你描述的是"單向有雙線道的路", 不同車道內側左方車道變換道右方外側車道, 再行右轉...這個是 內側左方車道 變換車道的車 要讓 右方外側車道 直行車樓主描述及前面你引我言是同車道, 已經在外側車道, 後車不讓前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