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機車分流與機車250CC以上比照紅牌之交通部回文

sendoffy wrote:
三陽已經幫你準備好263cc的引擎了...(恕刪)

兩陽都準備好了,大家覺得會不會過?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不過取消兩段式左轉的部份,有看到提案嗎?這對一般的白牌機車而言,才是最重要的事!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sendoffy wrote:
不過取消兩段式左轉的...(恕刪)


取消掉禁行機車,自然就無須待轉。

現在就是因為內線是禁行機車,所以衍生出所有機車要待轉的這種詭異現象。
取消禁行機車只要交通部修規則就可以了!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兩陽都準備好了,大家...(恕刪)


老實說我還滿不想兩陽爽的,開放八年來什麼屁都沒幫上,還說重車要徵奢侈稅
我的RV250...
有種省小失大的感覺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米咖 wrote:
取消禁行機車只要交通部修規則就可以了!

只要交通部自行修改,不用經過立法院?

如果是不用經過立法院的話,大家一人一信,從最大的政府單位開始投訴吧!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sendoffy wrote:
只要交通部自行修改,...(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六、不得在人行道行駛。
機器腳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
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機器腳踏車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僅以後輪著地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亦不得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器腳踏車,得不受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九條
之一之限制;並得行駛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不受標誌或標線之限制
,但應開啟警示燈。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164條
出現的禁行機車必須刪除...
-----
規則交通部自己可以修改,條例才須要立法院修改!

重點還是在99條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取消禁行機車只要交通部修規則就可以了!

這比要立委修正大型重機的行駛規定還要難!
orea2007 wrote:
這比要立委修正大型重機的行駛規定還要難!

完全正確!

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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