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中正路的禁行機車道?機車專用道?路肩?路面邊線?


tansywen wrote:
對啊,你這個守法者的...(恕刪)


路權。
路權是啥??可以吃嗎~

我知道我要的是安全的行車環境。
廢除禁行機車能帶給我安全??
強力執法,舉發違規者,
才能還我用路安全。

NYPD SWAT wrote:
機車騎禁行機車就是該死,小轎車違規並排佔用外車道,導致機車無法行駛以及發生危險...(恕刪)

第一句話,我不能同意你更多了。真是該死
小轎車違規佔用外車道,
這正是我說的,
強力執法,舉發違規者,還我用路安全。
廢除禁行機車有啥用~


orea2007 wrote:
想一下,現在有兩個車道,兩台車並行,這時候有東西
從最外側衝出來,誰的反應時間多?
...(恕刪)

想一下,現在有兩個車道,兩台車並行,這時候有違規行人,
從中央分隔島衝出來,誰的反應時間多??


orea2007 wrote:
速度不快,但是大部分的情況下車流比較順暢。
這個就差很多了。


請教一下。
順暢的定義是??
對我而言順暢是能上40~50KM/H就很夠了。(反正是外線道)
不過在這個狀況下,
趕七天的還是趕七天,亂鑽刷卡剪線走禁行機車甚至公車專用道。
就算廢除禁行機車,這些趕七天的還是趕七天。
用路人的安全問題並沒有解決。


有些版友喜歡拿特例來挺廢除禁行機車,
(當然特例的狀況下,我也是覺得標示有問題。不過特例之所以為特例是因為那樣奇怪的標示方式不多)
不然就是拿警察執法不力來打禁行機車的臉。(禁行機車:趴著也中槍)
這不是倒果為因是啥?

今天能多開幾張單子,明天就少點違規,不是很棒?

bulahe wrote:
想一下,現在有兩個車道,兩台車並行,這時候有違規行人,
從中央分隔島衝出來,誰的反應時間多??

這種情況比從路邊衝出來少太多了。

bulahe wrote:
請教一下。
順暢的定義是??
對我而言順暢是能上40~50KM/H就很夠了。(反正是外線道)

順暢的定義不光是速度,而在是否會一直被阻擋而走走停停,或是不斷的閃避。
走外車道一直被阻擋,而要一直變換車道,跟你就一開始就走在內側不會被停在路邊的車阻擋,
而減少變換車道次數相比,哪個安全?

bulahe wrote:
趕七天的還是趕七天,亂鑽刷卡剪線走禁行機車甚至公車專用道。
就算廢除禁行機車,這些趕七天的還是趕七天。
用路人的安全問題並沒有解決。

就說了,既然不管有沒有禁行政策,會鑽的就是拼命鑽,請問禁行機車的功能在哪?
再看看汽車,路權最大,幾乎沒有不能走的路,還是一堆人蛇行減線,哪你覺得有
沒有必要推行禁行汽車政策?

bulahe wrote:
路權。
路權是啥??可以吃嗎~

我知道我要的是安全的行車環境。
廢除禁行機車能帶給我安全??
強力執法,舉發違規者,
才能還我用路安全。

...(恕刪)

我每天騎重機跟小羊,
當我騎著重機在禁行機車道行駛,直接左轉,上高架橋,從來都不覺得危險,
反而比自己騎小羊在外側車道閃閃躲躲還安全與便捷,
這就是你被剝奪的路權啊,
你說的用路安全就是政府用禁行機車
逼你一定要跟右轉的汽車、計程車、公車、腳踏車、路邊暫停並排汽車、小貓小狗共用,
而我在內側車道順順得過,你要安全那誰比較安全?
那強力執法與禁行機車的關聯在哪裡??
禁行機車的時候要強力執法,
廢除禁行機車一樣也強力執法啊!
bulahe wrote:
路權。路權是啥??可...(恕刪)


路權有了 所有行路人有觀念了
安全自然來

你想要在沒有路權保護情況下"安全用路"
大概只能開戰車吧

orea2007 wrote:
這種情況比從路邊衝出來少太多了。


我可不這麼認為。


orea2007 wrote:
順暢的定義不光是速度,而在是否會一直被阻擋而走走停停,或是不斷的閃避。
走外車道一直被阻擋,而要一直變換車道,跟你就一開始就走在內側不會被停在路邊的車阻擋,
...(恕刪)


這只能說是您一廂情願的想法了。
至少我看到的情況,
那些跑去禁行機車的騎士不是因為順暢,
而是更好鑽而已。
一台接著一台高速超車,
內車道就已經順順的,不會走走停停的了,
卻還是努力用力必盡全力的鑽,
禁行機車走不夠還會跑公車專用道。

orea2007 wrote:
就說了,既然不管有沒有禁行政策,會鑽的就是拼命鑽,..(恕刪)

codyyz wrote:
路權有了 所有行路人有觀念了
安全自然來
...(恕刪)

上面這兩段有衝突,統一說詞吧Orz



tansywen wrote:
我每天騎重機跟小羊,
當我騎著重機在禁行機車道行駛,直接左轉,上高架橋,從來都不覺得危險,...(恕刪)


大大,你要不要騎著你心愛的重機在上下班的時候去跑跑市民大道平面道路?
他沒有禁行機車。
你可以把旁邊的小羊當重機,雖然排氣量不高。
但是鑽來又鑽去~刷來又刷去~剪來又剪去~
惱人阿~

orea2007 wrote:
再看看汽車,路權最大,幾乎沒有不能走的路,還是一堆人蛇行減線,哪你覺得有
沒有必要推行禁行汽車政策?


告訴你,沒必要。
真正要改的是警察的執法態度跟能力,
不要只挑小咖的抓。
bulahe wrote:
大大,你要不要騎著你心愛的重機在上下班的時候去跑跑市民大道平面道路?
他沒有禁行機車。
你可以把旁邊的小羊當重機,雖然排氣量不高。
但是鑽來又鑽去~刷來又刷去~剪來又剪去~
惱人阿~
...(恕刪)


所以你是什麼原因讚成禁行機車?
到底是
1覺得機車走現在的路就已經夠安全夠用
2因為機車有人違規讓你覺得惱人所以應該禁行機車?
可以先定個調嗎
免的別人討論1你講2
別人討論2你又講1

市民大道下面我每天走
惱人的是在非右轉車道要右轉的汽機車還有違規停車
誰惱不惱人違不違規都跟車種的路權無關
不過照慣例下一篇還是一樣會鬼打牆
bulahe wrote:
我可不這麼認為。這只...(恕刪)
一堆汽車蛇行剪線,你覺得沒必要推行禁行汽車政策,只要警察加強執法即可,為何主角換成機車,就認為有必要禁行機車?

bulahe wrote:



路權。
路權是...(恕刪)


如果把公車站牌設在安全島
我完全同意你的說法!!!
外側車道太多了
違規停車要取締
那公車停車能取締嗎??
突然剎車停車的車可以取締嗎?
計程車載客能取締嗎?
突然從巷子裡衝出來的汽車能取締嗎??
腳踏車在路邊時速5能取締嗎?
這些都是合法的!
但都佔用了機車路權!
汽車為何就可以路權比較大?
市民大道下面應該要禁行汽車!
因為上面已經給汽車走了
下面該給機車走的!
汽車繳的稅沒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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