嗩吶 wrote:唉...所以行車紀錄...(恕刪) 真的是有檢舉就成立嘛?ww要不要去問一下某個在車上裝了9支攝影機的台中檢舉狂人他被退多少件?檢舉了之後,也要經過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查證屬實才會開單.交出去的影片照片不夠明顯(違規事項or車牌等)還是會被退件的.
主題 1/15 警廣因事故說駕駛可以行駛路肩導致五十幾台駕駛被開罰?姓名 怪東怪西EMail aa3588@gmail.com日期 2011/03/18 01:21:16內容 警廣當天值班的同仁可以說明一下吧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058014&p=1就在持續由廣播鍾關注車禍處理狀況時, 警廣的主持人說, 因為塞車嚴重, 為了紓解車潮, 開放路肩行駛,過不久就開始看到很多車輛走路肩, 我想說警廣都說開放, 再加上也很多人開始走, 應該是有開放吧=======================================================姓名 警察廣播電台日期 2011/03/30 09:46:18內容親愛的聽眾您好:感謝您對警廣的愛護與支持。您來信指陳質疑的路況,經查01/15當日14:00國道1號南下154.1公里發生嚴重事故,致全線封閉。主持人立即於14 : 01連線訪問國三隊鄭小隊長,他表示十分鐘後將暫時開放外側車道和路肩,建請民眾提早改由三義交流道下,以免塞在後方。之後主持人亦不斷提醒用路人千萬不要逆向迴轉返回匝道,不要違規;並建請正在國道1號三義交流道入口匝道的駕駛人提前改道或走省道。該起事故於16:55排除。按一般開放路肩範圍須於事故地點200至300公尺,至多不得超出事故地點3公里。您投訴事宜發生在147公里,不屬開放路肩之範圍,怠無疑義。未來歡迎您繼續收聽警廣,繼續給予本臺指正。警察廣播電臺 總臺長湯明珠 敬啟本案聯絡人員:警廣節目課傅彗倫、課長張俊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