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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wngmen wrote:
大家也不要去捐什麼血了,又沒好處,浪費時間,萬一中標怎麼辦?


捐血有好處喔.,捐血可以增加骨髓的造血功能.,

捐血可以把體內陳積的廢棄物一併排出,跟洗血的功能是雷同的.,

捐血,因為要重新造血,新血中並沒有大量的廢棄物要處理.,

所以,內臟也可以不用去排毒或清毒的工作...




你要相關的醫學證明的話,我可以事後補充...

不然,你自己去捐過一次血,你就知道,隔天自己也比較神清氣爽一點了..

spy5607 wrote:
有時候也不能怪人無情
而是無義的人太多
舉3例
例1
大概20年前我住中壢民族路
一天傍晚
一個女生騎車因為閃避小狗
自己跌倒
剛好是在"錫仕鋼鐵"門前
員工就幫忙打電話給她家人
沒想到被"落一陣人"(台語)砸店
任憑那女生拼命叫說是自己跌倒也沒用

例2
朋友大概6年前
看路邊車禍
就順便打電話報警
沒想到竟被家屬
硬賴「沒撞人幹嘛報警」
跑法院5年
何況那個人還沒死
還被搞了5年
e04
說穿了還不是想找個替死鬼要錢

例3
大概5年前
有一天上班
在新屋中中山路接快速道路口
發生機車跟小貨車意外
順手拿起行動報警
半個小時後
楊梅分局找我
開始問東問西
根本就是賴上我了
靠北邊走
好人根本不能做


你只有在充分保護自己的情況下
才能幫助別人
不然
惹禍上身
...(恕刪)


寶貴的血淋淋親身經驗阿

不是現代人沒同情心
而是太多好心被雷親

jcpapa wrote:
原來你的好心是為了索...(恕刪)


我沒要索回報阿

只是我財親身體驗才知道,不然有次幫忙車禍現場

就連警方都說這樣的好人很少了= =|||

stevenlake wrote:
"一場車禍見識到台灣...(恕刪)


奇怪耶,前面有人要我改,後面有人要我不要改

那你跟前面的人說好了

別在那邊放大字體該該叫= =

downgmen wrote:
助人是天經地義的事,就為了怕惹麻煩而不去做,對的事就該去做,管它會有什麼麻煩

我真的不信以現在的鑑識技術會分辯不出來.(恕刪)

除非鬧很大
不然絕對不會用任何鑑識技術

由其是"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這更是個政府設立卻變成是詐諞集團的地方
只要有塞
委員都可以把白的講成黑的

最慘的是....法院會依據委員會的最後報告來判案
時西北齊,立紅竿賀甯蒙鴻察,吹西北嵐風。查曉理奇稀,歸稽齊紅柑。

坂井悠二 wrote:
我沒要索回報阿

只是我財親身體驗才知道,不然有次幫忙車禍現場

就連警方都說這樣的好人很少了= =|||



嗯..希望樓主下次有機會,看到車禍中的受害者,也可以挺身而出來幫忙..

與其詛咒黑暗,不如點亮光明...

icewalker wrote:
上個月有行車紀錄器我才敢下來幫忙..(恕刪)


認同..

自我保護+救人的方式

幾年前的1個晚丄..開車回家經過平鎮力特光電廠附近小路上 驚見兩輛機車倒路中! 趕緊停車!停遠遠的再走過去查看...臆測是兩車對撞..兩駕駛人都沒在動.!趕緊撥電話報警...

後來再經過就看見路旁有燒過瞑紙痕跡..!!

當時有股想幫忙做急救的衝動..但見沒其他車在旁於是放棄此念頭..!!

如果當時有行車記錄器全程錄影下..我一定幫他們做CPR..或許還能救回他們的生命..
山中無老虎只見剩猴子高來高去的耍猴戲

lucky28666 wrote:
如果當時有行車記錄器全程錄影下..我一定幫他們做CPR..或許還能救回他們的生命..

我勸你還是不要~
當然遇到明事理的家屬還好
如果是那種硬要抓個人來賠錢的你會被告死
好像有個醫生就因為這樣被告
小弟還是相信大多數人,起碼都會想要幫忙報警處理,
不過,報案電話的記錄不能做為自己是目擊者的證明嗎?
打一通電話也會被誣賴,那真的是好人也做不下去了
Imagination is more important than knowledge. -----Albert Einstein

id714458 wrote:
我勸你還是不要~當然...(恕刪)


我也擔心CPR是以前當3年兵時的實習過科目..但卻沒領過CPR急救證照...

或許如你所說~說不定可!能因沒CPR急救證照而被告..!!(機車駕駛被撞到腦殘!忘記怎麼撞的!可就完了)..呵呵
山中無老虎只見剩猴子高來高去的耍猴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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