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社會甚麼樣的人都有
真是恐怖~~
這讓我想到了小時候才會發生的故事!!!對方跟我交換糖果!!!吃了說不好吃~然後要我的還給他!!!
不過還是要提醒,"和解書"是真的一定要寫,不然口說無憑啊~新聞也有報過

但我覺得板主要注意,你因對方酒駕違規而想多拿一點錢

對方"有可能"會告你~刑法的恐嚇取財罪

小心貪字變貧字喔~
1. 發生車禍就是要報警啊,保障雙方
2. 樓主拿到一萬塊車也修好了,不幸中的大幸
3. 最誇張的是還想再勒索對方,不去當流氓太可惜了

帥有錯嘛 wrote:
對方因酒駕從後面追撞...(恕刪)
沒出過社會的想法,還有你的朋友也真
我想對方應該寧願錢繳給政府也不願施捨給你吧


請樓主公布一下您的車號...如果遇到你..我會趕快閃開你的車...

如果閃不掉我就索性把你撞上天堂...

威爺1984 wrote:
我想對方應該寧願錢繳...(恕刪)


人性~~~貪得無厭,小心夜路走多
就是有你們這種私下和解,才會讓酒駕肇事越來越嚴重,不管怎麼樣,報警就對了!
樹不要皮必死無疑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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