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son1976 wrote:
國道公路警察局 寄給...(恕刪)


正義的使者,大大給你~~~~~~~
影片一定一定一定要轉給國道警察隊

不要讓這種肇逃的人跑

延路還一直違規


感謝你

wilson1976 wrote:
對於槽化線的問題, 我有想過, 但我沒刪掉部分再上傳的原因是: 確實自己是違規, 如果這也刪掉, 跟肇逃那個人有何分別? 凡事都要躲, 太累了! 如果國道警察真要為此開罰單, 我也沒辦法!

樓主真是真男人啊
不推一下不行啊
沒什好說的…樓主就是讚啦…


台北小文文 wrote:
真的給你一個真是現代...(恕刪)
媽~~我在這...
不過這傢伙明知知道要過收費站還要逃
應該不是很單純有車牌號碼就可以抓的到的這麼簡單

c2937653 wrote:
疑問:追逐可疑現行犯...(恕刪)



樓主的行為應該是「依法令的行為」,阻卻違法.

現行犯,任何人都可以逮捕了,更別說小小的槽化線違規..


樓主真是讚,等著看電視了...
一般只有公務員或是行政委託機關「依法令的行為」才會有阻卻違法的事由。
刑法與行政法,觀念上有所不同,不可混淆在一起。
這種狀況是行政罰法上為避免他人之緊急危難而不得已的緊急避難行為。

行政罰法#13: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部分無聊的正義魔人,嘴巴可以閉上嗎。
樓主這個狀況,應該是可以免罰的。
實務上還是會就每個不同個案單獨認定。

wilson1976 wrot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iath1W2YPI

6/29下午6點在林口往泰山收費站的下坡路段,有一輛黑色三菱箱型車疑似車速過快打滑後衝撞一輛小黃(影片第15秒), 其實依我看, 小黃反而救了黑色箱型車, 不然依那種甩尾技倆, 鐵定翻車, 又是下坡路段!小黃從外車道被撞後停在內車道,(影片第29秒) 而肇事的黑色箱型車最後沒翻安穩的靠在路肩(影片第41秒),到目前為止, 我原本都以為只是一起單純的衝撞意外, 但是沒想到, 當我過了泰山收費站沒多久, 我的後視鏡出現了一部撞的很爛的箱型車, 我的直覺是談和解這麼快, 才一兩分鐘就談好和解了嗎? 但是黑色箱型車飛快衝過之後, 我想應該是肇事逃逸了(2分50秒), 結果不自覺的油門自己熱血了起來 其實我只是想看車牌, 因為我還有其他事情要忙, 確定知道車牌之後, 黑色箱型車仍快速的往八里五股方向逃逸, 其實我要回台北市原本要上18標到舊宗路下閘道, 但實在看不慣這種人...........冷涼卡好!PS. 因為我行車紀錄設定為每段一分鐘, 所以我將它合成一個檔案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iath1W2YPI



歡迎取用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哇~~~~~撞成這樣還能開,而且還能開那樣快......
真想問問這駕駛,你有練過嗎?
太離譜了,也為樓主正義行為拍拍手,但該輛車輛好像之到你再追他
反而開更快....
u31158 wrote:
忽然一輛快速行駛的車輛(黑色三菱)直接又撞擊地上那位先生.
且沒停車直接開走.同事馬上上車去追車.
無奈快拉近時.轉省道時被機車擋住.
連車牌都沒記到.



老實說
這時候不需要馬上上車
先趕快記車牌比較重要

因為這時候車子離你的眼睛還很近
看得比較清楚
上車之後再來追,就很難追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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