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lson wrote:
老實說 最近一直看到...(恕刪)


所以呢???你到底想說啥???

積非成是 習慣一個違規 就把所有違規都當成正常了???

就是有妳這種人(妳)這個字應該沒打錯!!!您是女的吧!!!

難怪台灣會被加拿大跟日本還有美國這樣搞了


黃金獵獵犬 wrote:
其實我覺得這觀點本來...(恕刪)


我個人很贊同這個說法,只要用路人都能將心比心時,台灣交通一定安全且順暢呢!!

但是....
Andy
真有趣

該不會外國記者開始看mobile01了

多拍些不安全的行為放上來,看看台灣會不會被全球警告
遇到硬要鑽到前面的雖然很氣,但我還是會盡量讓車閃遠點

被這種的弄傷車反而是自己倒楣
版大我個人也有這種問題存在...常常在市區裡面 都已經騎到兩段式左轉那個框框等了
結果還有人擋在我前面...而且綠燈起步是以....腳踏車起步方式
有時趕時間或是心情較差,我都會把喇叭按住好把喇叭的功能發揮到極致
(正義魔人勿砲我)
我個人是覺得如經費許可 應該將全台的紅綠燈標誌都架上S線圈,而且要敏感一點
這樣應該就能有斬草除根的效果了

BenSheets wrote:
綠燈了又以30的速度在前進...

這哪招啊???(恕刪)


我最討厭的就是這點

紅燈越線綠燈起步衝快點出去 那是你家的事

但是會紅燈越線的都是婆婆媽媽不然就是老一輩的居多

綠燈了緩緩的起步 搞得後面的車子都要從你旁邊繞過去...
台灣的道路工程很多瑕疵
從頭到尾看完回應都沒有人發現車輛停止線距離行人的斑馬線很遠
難怪大家都要越線往前停
根本是道路工程標線繪製錯誤
標誌標線設置都有法律依據的
停止線應該距離行人的斑馬線多遠勒
法律有規定兩者距離以1公尺至3公尺
照片看來不知道有沒有超過3公尺
如果沒超過3公尺確實是那些人不守規矩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一百七十條 停止線,用以指示行駛車輛停止之界限,車輛停止時,其前懸部分不得伸越該線。本標線設於已設有「停車再開」標誌或設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鐵路平交道或行人穿越道之前方及左彎待轉區之前端。
本標線為白實線,寬三0至四0公分,依遵行方向之路面寬度劃設之。與行人穿越道線同時設置者,兩者淨距以一公尺至三公尺為度。
本標線之前得加繪黃色「越線受罰」標字。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u9207008 wrote:
台灣的道路工程很多瑕...(恕刪)


超酷的 ...

原來越線往前停是因為地上的線畫錯了!!

順便一提

照片內最少有 5 台機車是停在斑馬線上

-------

跟線畫在哪裡沒什麼關係

這跟眼睛、大腦、控制剎車的手比較有直接關係

話說今天真是熱爆了 ~

yanyu_911 wrote:
超越停止線 與生活上...(恕刪)

問題是,超線這種行為,
不管在哪個國家,哪套交通法都是禁止的!
光看這種行為就知道人民心中毫無法治觀念!
應該盡量宣導加以禁止。
不像禁行機車道和兩段式左轉等是有爭議的法律。

如果是公司車輛的話,
為了公司形象,在未避免緊急危難的情況下,
停紅燈時超出停止線的行為嚴重,
應加以適當的處罰,以利警惕!
其實這一些人雖然沒在停止線停下
但沒硬闖紅燈已經算不錯了^^
我自己就常紅燈時 直接再騎往前一點進到待轉區了
因為機車停等區太小了 擠不下十幾二十台機車
不往前去停等區 我只能在右轉道等右轉車來按喇叭趕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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