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uraistyle wrote:
光是錄下汽車在道路上的行為,就可讓汽車族自己站不住腳了。
最後這一句只需要改一個字就足夠推翻前面的一堆廢話了
回去再多練練好嗎??

samuraistyle wrote:
機車車禍只要沒死傷慘重,通常都不會備案,加上機車肇事後第一時間就是烙跑,
samuraistyle wrote:
很多被機車撞的只能自認倒楣,騎機車騎到自己雷殘的也不會報案,
samuraistyle wrote:
一台汽車那麼大台,一條路能違停的汽車數量有限
samuraistyle wrote:
開放路權,其實只是增加更多可供機車族蛇行、亂鑽的道路而已,目前就是有禁行機車,
所以機車能鑽、能飆的道路有限,但開放後可就不同了,能鑽的道路無限。
samuraistyle wrote:
其實,機車車禍無敵條款 已經提供給機車騎士最佳的保護。
orea2007 wrote:
機車出了會有人受傷的車禍,通常機車騎士自己也會摔倒,要怎麼在第一時間落跑?
最會落跑的應該是開轎車的吧?...(恕刪)
samuraistyle wrote:
既然機車族認為自己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