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Chen wrote:我也不贊成內線道的烏...(恕刪) 贊同你的看法,在中央分隔島只擺放20噸以上大貨車速限標誌缺乏20噸以下車輛速限標誌這樣擺設做法可以質疑.建議樓主申訴,縱然不成功也讓高公警局能注意並加以改善
liu6726910 wrote:常識都沒有還建議申訴國道正常速限都不知道(沒事會要你110突然降到90?????)開啥車??如果是經過工區突然降速限被取締再來說還差不多) 常識都是大家走在熟悉路段的經驗,在陌生的道路上能相信的也只有標誌、號誌。不然就用一般道路駕駛來說,把北部、中部、南部的開車常識拿到不同區域,絕對會出事。你說沒事怎會突然降速限,但同時你也提出一個例子(施工區)。站在一個進入陌生路段的駕駛,看到一個速限的標示是要遵從還是用常識判斷一下要不要遵守呢?在標誌排下的小字還沒看清楚,甚至來不及看的情形,我想多數人是會遵守這個新的速限的。所以我才說這個標誌的設計是有需要改善之處,同時也可作為申訴的理由(不保證有效就是了)。它讓駕駛先看到速限(大數字),限制的對象(或理由)用易忽略的小字要再過兩三秒才能識別,他怎知前面不是工區或是其他因素所以要降低速限呢?在小客車駕駛確認自己不是速限對象之前,他遵從號誌降速是對的。我也說了可能有很多人來不及看或是看不清小字,所以限速標誌下面的限制對象(或理由)不該用字,而應該改成與速限數字同樣易判讀的大圖形及數字,這樣同時間把限制對象(理由)、速限同時讓駕駛人知悉的話,比較不會有這種問題。
我雖然痛恨為了教訓前車佔用內側車道就切到前車後急剎的人而且恥笑,上述人士在跑內側時看到超速照相桿時,有些人竟然也會減速,當內側車道的龜車開內側車道,請保持最高車速行駛請優雅的以時速110以上滑過測速桿、測速地點…如果後車以時速120以上接近,請滑到中間車道,別因為測速照相就減速,還佔用內側車道
連續照片中看得出來,樓主的前方一整個沒車,右側中線也沒有車擋住你切回中線,看起來完全不像是"借"用內線超車,或是超完車正要切回中線的樣子,而且還開時速92公里,典型的佔用內線,如果您是一路佔用內線到北部,或是從你拿駕照以來一直都是這樣子開車,那一張罰單真是太便宜你了,我無意落井下石,只是每天使用國道,看到一堆佔用內線的人心中真是一把火。
meayi wrote:贊同你的看法,在中央...(恕刪) 就在他說他看到90km/h的牌子前面有以下的牌子http://maps.google.com.tw/maps?q=%E6%96%B0%E7%AB%B9%E5%B8%82&hl=zh-TW&ie=UTF8&ll=24.755534,121.012438&spn=0.000977,0.001725&sll=23.63446,120.970459&sspn=3.994923,7.064209&brcurrent=3,0x34684990833e3c8f:0x1549ab580b842cea,1,0x3468412ca1674fd5:0x4061145f0e1f1fc9&brv=25.1-fa8ed276_c3147e72_ccf32e81_040c821b_76b35545&hnear=%E6%96%B0%E7%AB%B9%E5%B8%82&t=m&z=19&layer=c&cbll=24.755577,121.012314&panoid=b-f48guIfCoSioMjhFK6OA&cbp=12,102.58,,0,17.52而且 他開內線 最外面一次立兩個 90 110的牌子 他都看到的是分大小車的內線分兩個位置立110 90 就要說看不清楚......
龜車佔道是不對,可是大家怎麼都沒有看到樓主說的這段話ssshiphop wrote:>6.國道三號北上97號....在此時發現橋上有埋伏,就把車速降到剛看到的90公里速限.....(恕刪) 至少樓主陳述的是他是因為遵循剛剛的速限標誌減速才被拍,不是大家撻伐的單純內車道龜車行為。我自己對於那個大貨車、小客車的速限標誌規劃設計初見時也有類似被混淆感覺,所以對於樓主說的陷阱一說覺得並非無的之矢,才說速限標誌與配置方式有改善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