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線為超車道] 已有明確結論和作法,直接看5到7頁

說的時在太好了....中線才是真理
基本上開中外線都會比內線快
國道一號已經淪陷了...
國道三號還算可以...
塞車時千萬不能用ETC會更塞"因為會鬼擋牆"...塞車時回數票這時後才會發揮
在台灣開車不能用正常的想法, 要反向思考
iamjkc wrote:
前兩棟樓我應該也有參...(恕刪)

herblee wrote:
事實上, 只要前方定...(恕刪)


那是說距離一個半車身
如果開在110+10的速度下保持這距離....還蠻大膽的
110+10安全車距大約是5個車身吧 有些人愛跟進點應該也有三個
這距離來看 就算前方車變109 108 其實對後車來說並不致於會造成過度反應
所以最高速行駛是否真會造成後車擁塞倒是需要證實

我也贊同超車道就是要讓超車的先行
只是有很多狀況是上路才會碰到的
其實只要不要過慢 中線就很好跑了
之前我在中線開100
前面跟內線也都是開100 大概12輛車的車陣
整個車流非常順暢 一直到下高速公路 沒人需要超車
這麼流暢的車速 超車的速度必須快上很多 沒130很難跟前車拉近距離
再說這時要是有個開150超車 造成大家減速 那超車的反而成為阻礙交通的元兇
我個人是覺得國道不該有什麼最低速限
就一率規定正常狀況下都必須以最高速限行駛
頂多+- 5km/h的彈性範圍
不然有些開110 有些90 有些80 有些就60幾
造成一堆車都要超車的情況 那才危險

其實一般到路也一樣
正常狀況速限50就開50 ˙70就要開70
不要在70的地方還有人開40 30的
完全造成交通混亂
omio wrote:
先丟個小故事連結:h...(恕刪)


看完整篇討論後,我是贊成原Po的看法,先讓,超速與否由警察認定,但我覺得大家也不用太過爭議這部分,畢竟01之外可能多數人不上網、本篇不上新聞,所以用路人依舊我行我素,自我判斷。

也要提醒大家有些情況下後車要超車,前車可能有他的因素*1無法讓,千萬別打翻一鍋粥就認為前車故意之類,更別超車又跑到前車煞車嗆聲,這是違法又危險!

*1其他因素可能有:內線開110 or 110+10後方要超車閃燈,但中線道此時壅擠、有大型車等其他不利因素(至少我就遇到不少次這種情況,後車又閃燈,我到底往哪讓阿@@)、車內駕駛分心(這有可能)

台灣還是講究情理法,很多事情都是一個念頭,讓一下其實並無損失啊!

P.S.不過這篇文章確實有教育目的,至少我開內線後方有車要過,情況許可下我盡可能會到中線。
Logyc Guo wrote:
看完整篇討論後,我是...(恕刪)


我提供一個建議,大家參考

遇到後方車趕時間閃你燈, 你又有不能馬上讓的苦衷(車多不好讓), 你可先打右方向燈, 讓對方知道你有意要讓, 這樣大多數的人應該可以理解, 會等你
LLan wrote:
如果開在110+10的速度下保持這距離....還蠻大膽的
110+10安全車距大約是5個車身吧 有些人愛跟進點應該也有三個
這距離來看 就算前方車變109 108 其實對後車來說並不致於會造成過度反應
所以最高速行駛是否真會造成後車擁塞倒是需要證實
...(恕刪)


是的, 110+10 不可能只保持一個半車身
但此時前車已經最高速 ,它不會再快了, 若要拉開距離, 後車只能減速

減速會往後遞減 ,像震波一樣, 一輛接一輛, 反應會越來越大,10台 - 20 台車之後,速度就掉到90了.

壅塞學的概念
請點進上方的"壅塞學", 裏面有計算公式

所以在螞蟻行走的路線上, 如果螞蟻的數量聚集越多, 蟻羣的移動速度也會越來越快
如果螞蟻正在搬運"食物", 移動速度比平時要快很多.
因為螞蟻知道 , 如果要疏散蟻羣 , 前方螞蟻移動的速度就要變快 , 所以我們看不到螞蟻"塞車" .

所以最高速行駛是否真會造成後車擁塞倒是需要證實

這是有實驗 ,很多研究報告驗證過的.

想要超車當然是OK ,但問題是以多快速度進行超車

以目前國道都是有限速(包括內線車道) 情況下 ,
車輛行駛於任何車道,只要超速行駛就已違法在先,因為台灣就算內線車道為超車道,但並未像國外許多國家是無限速高速公路.沒有所謂超速問題, 自然國外"有超必讓" 的駕車習慣是ok 的.

但在台灣,在未超速違規行駛的前提下,自然你有主張超車的權利。
然而 如果已經在超速行駛的狀況下,主張未讓路的車都是龜車,妨礙你超車的權利,這樣說不過去,反而應該先想超速危險駕駛,是否也妨礙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台灣道路速限,跟很多國家比較起來,相對偏向嚴格,雖然你有好車,也有好技術,可惜你在台灣~~

shyelong wrote:
想要超車當然是OK ...

但在台灣,在未超速違規行駛的前提下,自然你有主張超車的權利。
然而 如果已經在超速行駛的狀況下,主張未讓路的車都是龜車,妨礙你超車的權利,這樣說不過去,反而應該先想超速危險駕駛,是否也妨礙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台灣道路速限,跟很多國家比較起來,相對偏向嚴格,雖然你有好車,也有好技術,可惜你在台灣~~

(恕刪)


你把問題複雜化了

不管前面是不是龜車


1. 只要後車『示意超車』,就一定要讓,『不讓就罰』,1200~2400
2. 若真的是龜車,則『加重處罰』 6000~12000

所以
我說『超車道一定要讓』,根本不需要討論『龜車不龜車』

就算前車超速開130km/h,後車示意要超車,130km/h的一樣要避讓


這樣理解了嗎??


ps. 那,有沒有違法?? 超速當然違法,超多少,罰多少,
前車超速罰前車,後車也超速也罰,很單純的!

但這些,都不牴觸:『超車道一定要讓』的大原則

而舉發超速的部份,『由警察單位為之』

謝謝收看!!

shyelong wrote:
以目前國道都是有限速(包括內線車道) 情況下 ,
車輛行駛於任何車道,只要超速行駛就已違法在先,因為台灣就算內線車道為超車道,但並未像國外許多國家是無限速高速公路.沒有所謂超速問題, 自然國外"有超必讓" 的駕車習慣是ok 的.
..(恕刪)


這是錯誤解讀
日本, 歐盟(德國除外) , 都有速限 , 內線一樣淨空,除非正在超車,沒有車會開進去.

原因是,人家不只尊重人權,也尊重別人的路權.

這很難解釋
在歐洲,辦事排隊都是在櫃台前的停止線等候, 因為要尊重前一個客人的權利,必需等候櫃員招呼才進入.

台灣都是擠成一堆, 前一個客人還沒離開,就急著把文件放在櫃台上. 其實, 這是不尊重前一位客人.

omio wrote:
就算前車超速開130km/h,後車示意要超車,130km/h的一樣要避讓


這樣理解了嗎??


ps. 那,有沒有違法?? 超速當然違法,超多少,罰多少,
前車超速罰前車,後車也超速也罰,很單純的!

但這些,都不牴觸:『超車道一定要讓』的大原則

而舉發超速的部份,『由警察單位為之』




理解了~~~~~


也好,以後警察在內側道抓超速違規就抓不完了 ,對於挹注國庫資金 不無小補~~

omio wrote:
你把問題複雜化了

...(恕刪)

那總結意思就是說
我今天超車後 以最高限速行駛於內側車道
後方車示意要超越我 我就要讓
不管後方車有無超速 我就是要讓
後方車超速 是由執法人員該取締的 我們也無法檢舉(沒有相關儀器可測)

那代表台灣執法人員 抓超速沒有確實執行 測速也不夠多
只能讓那些超速行駛的車輛持續的超速下去 影響別人的行車安全
我們該做的事 就只能乖乖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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