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 Blue wrote:法律是一切規範的基礎...(恕刪) 認同!超速是錯的我一再提及,試想在市區速限50,開到60,後有救護車,與鄰道並排,前方安全無虞,您會超速說離並排讓救護車過還是...,您應該了解我要表達的,想想超速的都是有急事,就能釋懷了吧!
樓主~你有開過高速公路/平面道路嗎?你有超過車嗎?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那真想請問路上車多/車少時樓主是如何超車?如果,後者答案是否定的,您直接建議不要超車比較快喔~小弟認為 法律 固然要遵守,但其合理性應該還是可以被質疑的!合法 不等於 合理所以,以標題(不要超速超車)來講,為了配合 短時間完成的超車 方式,是不是只要提高速限就好啦~!?另外,這篇以標題而言~應該是超車不應超速之類的吧~應該不是要討論內車道的問題吧!?樓主應該是要說:開車不飆車~你讓我~我讓你~是吧?
小畜牲 wrote:超速是違法的,當然是...(恕刪) 沒錯沒錯~~而且...其實大家都知道 這一切根本沒那麼嚴重120km v.s. 115km撞上去 結果都一樣~我們在談論的是超車 不是飆車~ 不要把那些飆高速公路的人套用道我們身上!我個人認為 這一堆又臭又長的東西都只是龜車的藉口而已~不會開就不要開到內線 喜歡龜就從頭到尾龜在中線哪這麼多奇怪的理由哀~
這個社會有許多混亂現象,真正歸究原因,就是執法與立法有了模糊地帶,就會像現在一樣....誰都有"理"真的,我們大有為的政府,不要再為了怕惹民怨,作一些自己奇怪的法條解釋.(超車道,依最高限速行駛...????)只會讓人民沒有依規,製造更多的問題對跟錯最終只有一個,其他的原因,就留給法院處理.(雖然我們的司法也......)最少這種亂象會少一點
法歸法.....行駛在馬路上就是一個"互相",人生活在世上也是,滾石不生苔,樓主太四四方方了,他人都已經表示請你禮讓了,就算你"自己"認為你站的住腳"得"不禮讓,但其實就是一種對他人的無視,就是不禮貌,禮讓一下是會死人嗎@@?別再講一堆法理來證明自己對,人家超不超速違規,不能跟你不禮貌混為一談,因為他超速所以你不鳥他也沒關係?但他超速是有危害到你嗎@@????況且是不是真的有超速還有的吵,重點是要禮讓。大家要互相,讓一下路生活更愉快.....真要像樓主這樣硬梆梆,那很多法條都應該要修改了,根本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