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只寄給交通隊~也只是罰錢了事而已!應該先以強制罪告他~附帶民事賠償~申請假扣押~最好是扣押他車子!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為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加害人負有刑責或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責任,因此證人 (需有兩人) 非常重要,如果有錄影錄音為佐證,則可省下舉證的麻煩。通常這種人~在地檢署剛開始不是裝孫子裝可憐~就是喊沒錢有種來關我!直到進入審理階段~就會開始苦苦哀求你撤告了!
其實我覺得版主當時應該有怕到而沒有立刻下車理論,這個台灣大的司機素質真的不好,可以打電話去他們車隊檢舉,他就要被停機啦,還有打電話去警察局,打去監理單位報車號,他會被約談,像有這影片為證,這個司機最重會被處停牌哦,為了自身安全著想,最好不要在路上吵起來啦,一時的衝動,反而會害了自己,你打了他有罪,他打了你萬一把你打死了,那多滑不來啊,所以報警的好啦,我年輕時也會把車窗放下直接操對方,年紀大了,我覺得自己的生命比對方有價值多了,所以我詢求法律解決,警察比較能讓你大小聲哦,可以煩警察一定要去解決這事情,他們會處理的!
seedj207 wrote:台灣大車隊 惡劣計程車司機...(恕刪) 計程車駕駛行為暴躁....不良反應,但是樓主駕駛行為可能會讓人恨得牙癢癢的,很肯定您未來還會持續遇到...要小心遇到不要命的,如果要避劫難...需要修正駕駛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