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米爸爸 wrote:
我說的是:證據呢?
紅車可以讓藍車被落實違規超車的證據呢?
你該不會說紅車講的就算證據?
至於我引用的法條,就是轉彎車該用的,哪來的亂引用?
根本就是你自己裝做看不懂...
天啊
你腦袋怎了?
今天藍車沒違規在先的話
會發生車禍?
藍車不是連慣超車就是沒等紅車禮讓就違規超車
這是很明顯的事
你怎會想不通?
另外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事發地是路口嗎?
藍車是對向直行車嗎?
更何況
藍車都認錯了
你是在拗啥?
郭采潔 wrote:
另外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事發地是路口嗎?
藍車是對向直行車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wrote: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wshjietw wrote:
目前2位車主,都交給保險處理
因為關係雙方肇事比例決定賠償問題,
目前進度:藍車保險打算以比例原則賠償(巳認定紅車有錯)
現在等鑑定報告中
wshjietw wrote:
現在就等交通車禍鑑定,到時候會po上來,請大家耐心等侯.
因為找不到"兩車為同車道/黃虛線左超車追撞左轉彎車判例"才會上來問,
是的,因為車主輕微腦震盪巳經第7天了,目前只有頭暈/左眼會痛現象.無大礙.
只好一直跟他說人平安就好,就當車子幫人擋下大災難就好了.
準備好賠償的心理準備了.
郭采潔 wrote:
學一下吧
還有藍車不是對向直行車
郭采潔 wrote:
對方保險公司當然能拗就拗
這麼簡單的道理你不知道嗎?
郭采潔 wrote:
但我講的也是對的
反正藍車違規超車在先是一定的
wshjietw wrote:
1.紅車正在左轉,而且巳到達對向車道的慢車道/
2.藍車正在超車/剎車痕連跨對向2個車道/藍車副駕撞紅車左駕
3.紅車筆錄為:在內車道減速(時速30~40)打左轉方向燈,碓認對向車道無來車時左轉.
3.藍車筆錄為:在虛黃線超車,看見紅車煞車,有打方向燈,藍車方向盤打左,在對各慢車道追撞.
郭采潔 wrote:
藍車違規超車不用紅車說
有腦袋的都知道
蝦米爸爸 wrote:
這樣你都能得出藍車違規超車,你太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