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內側左轉車被同向後車超車追)請問肇事比例為多少

蝦米爸爸 wrote:
我說的是:證據呢?
紅車可以讓藍車被落實違規超車的證據呢?
你該不會說紅車講的就算證據?

至於我引用的法條,就是轉彎車該用的,哪來的亂引用?
根本就是你自己裝做看不懂...

天啊

你腦袋怎了?

今天藍車沒違規在先的話
會發生車禍?

藍車不是連慣超車就是沒等紅車禮讓就違規超車

這是很明顯的事

你怎會想不通?


另外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事發地是路口嗎?

藍車是對向直行車嗎?


更何況
藍車都認錯了
你是在拗啥?
郭采潔 wrote:
另外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事發地是路口嗎?
藍車是對向直行車嗎?

你腦袋才怎麼了吧?

請看清楚第48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wrote: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有說是只限路口嗎?不管是不是路口,都要這樣做啊!

wshjietw wrote:
目前2位車主,都交給保險處理
因為關係雙方肇事比例決定賠償問題,
目前進度:藍車保險打算以比例原則賠償(巳認定紅車有錯)
現在等鑑定報告中
wshjietw wrote:
現在就等交通車禍鑑定,到時候會po上來,請大家耐心等侯.
因為找不到"兩車為同車道/黃虛線左超車追撞左轉彎車判例"才會上來問,
是的,因為車主輕微腦震盪巳經第7天了,目前只有頭暈/左眼會痛現象.無大礙.
只好一直跟他說人平安就好,就當車子幫人擋下大災難就好了.
準備好賠償的心理準備了.

在#35樓,樓主也提到"準備好賠償的心理準備了",那你還在硬凹什麼?
蝦米爸爸 wrote:
你腦袋才怎麼了吧?請...(恕刪)



我就知道你會來這招
早就想到了啦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而來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基礎規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罰責

不是像你這樣可以隨便亂拼湊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條是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為基礎



學一下吧

還有藍車不是對向直行車
不要再拗了

感恩...


就像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第一項第五款
處罰就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9條第一項第五款和第61條第三項

蝦米爸爸 wrote:
在#35樓,樓主也提到"準備好賠償的心理準備了",那你還在硬凹什麼?

對方保險公司當然能拗就拗
這麼簡單的道理你不知道嗎?
郭采潔 wrote:
學一下吧

還有藍車不是對向直行車

藍車不是"對向"直行車
但卻是"同向"直行車,正在"超車道"(對向車道)

學你"在非路口時,轉彎車不用禮讓直行車"嗎?

"法條"這東西有"法理",沒明確寫入的部份不代表不違規(不犯法),而是參考類似(接近)的法條規定。例如迴轉車要注意往來車輛,轉彎車要注意往來行人,只有你的腦袋才會得到左彎車不用注意來往車輛這樣的結論。

在非路口的地方,直行車是常態、轉彎車是例外,所以一般路段(非路口)車輛轉彎前要注意有無來往車輛,這就是信賴原則。你會做出因為交通規則寫著路口要注意來往車輛,所以在非路口不用注意來往車輛的結論,你果然是天才!

郭采潔 wrote:
對方保險公司當然能拗就拗
這麼簡單的道理你不知道嗎?

看來你能拗就拗,這也是很簡單的道理。
發生車禍時,兩造都會抓對自己有利的講,難道你也不知道嗎?
紅車說藍車違規,也要有證據才會被鑑定委員採納。

至少我在#8樓還知道有幾點要釐清
你在#7樓做出紅車0責任的結論,後來你又拗說是樓主沒一次講清楚
蝦米爸爸 wrote:
藍車不是"對向"直行...(恕刪)

非路口轉彎只要注意對向車和正後方的車

沒說要注意後後...方的車

所以才會有不得連慣超車的規定

因為後後...車看不到前前...車的動向
前前...車也看不到後後...車的動向

雙方都看不到
等到看到就來不及了
就變成樓主這種車禍

蝦米爸爸 wrote:
紅車說藍車違規,也要有證據才會被鑑定委員採納。

藍車違規超車不用紅車說
有腦袋的都知道
郭采潔 wrote:
非路口轉彎只要注意對向車和正後方的車
沒說要注意後後...方的車

所以才會有不得連慣超車的規定

這果然是你天才的想法

#49樓的例子
轉彎車說對向車道沒車,後方沒車,所以就轉彎了。(沒去注意對向車道的後方有沒有車)
難道你又想凹說那是迴轉車、不適用左轉車?(你的一貫伎倆)

如果前方車輛是連貫時,是前兩台車之間沒足夠的安全空間供超車者切回時,以防止對向有來車出現,超車者切不回來。而不是讓轉彎車不用注意要切過去的車道後方有無來車... 果然你真會亂套用!!!
蝦米爸爸 wrote:
這果然是你天才的想法

#49樓的例子
轉彎車說對向車道沒車,後方沒車,所以就轉彎了。(沒去注意對向車道的後方有沒有車)
難道你又想凹說那是迴轉車、不適用左轉車?(你的伎倆)

如果前方車輛是連貫時,是前兩台車之間沒足夠的安全空間供超車者切回時,以防止對向有來車出現,超車者切不回來。而不是讓轉彎車不用注意要切過去的對象車道後方有無來車... 果然你真會亂套用!!!

紅車沒義務要注意後後...方違規超車的藍車
因為按法規是不該有這種車輛存在

連慣超車
你後面講也是此規定的其一原因
但跟本案無關 所以我沒提

但我講的也是對的

反正藍車違規超車在先是一定的
郭采潔 wrote:
但我講的也是對的
反正藍車違規超車在先是一定的


再看一次筆錄:
wshjietw wrote:
1.紅車正在左轉,而且巳到達對向車道的慢車道/
2.藍車正在超車/剎車痕連跨對向2個車道/藍車副駕撞紅車左駕
3.紅車筆錄為:在內車道減速(時速30~40)打左轉方向燈,碓認對向車道無來車時左轉.
3.藍車筆錄為:在虛黃線超車,看見紅車煞車,有打方向燈,藍車方向盤打左,在對各慢車道追撞.

郭采潔 wrote:
藍車違規超車不用紅車說
有腦袋的都知道

這樣你都能得出藍車違規超車,你太強了吧!?

筆錄有記載到連續超車嗎?
"連貫的兩車"要怎麼舉證,不是視線範圍內有兩台車就算連續,要那兩台車夠近才算連貫,這方面除非有行車記錄器拍下,不然很難舉證。

倒是筆錄紅車自己提到減速至時速30~40...左轉,以時速30~40駛到另一車道,算不算突然左轉?
蝦米爸爸 wrote:
這樣你都能得出藍車違規超車,你太強了吧!?

不是我太強

是你太...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
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藍車有按喇叭或閃燈?
紅車有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

這麼簡單的東西你還想不通?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