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61-M9" Ford Escape 這麼大包垃圾直接往車外丟, 需要相當的勇氣耶...

快去檢舉吧~還有獎金可拿

不過PO在FORD好像怪怪的~


不知道以下這幾條可不可以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0 條
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
以下罰鍰
,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一、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而未隨車攜帶臨時通
行證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
二、所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
三、貨車運送途中附載作業人員,超過規定人數,或乘坐不依規定。
四、載運人數超過核定數額。但公共汽車於尖峰時刻載重未超過核定總重
量,不在此限。
五、小客車前座或貨車駕駛室乘人超過規定人數。
六、車廂以外載客。
七、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
八、裝載危險物品未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罐槽車之罐槽體檢驗合格證明
書、運送人員訓練證明書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
前項各款情形,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時,除依前項處汽車所有人罰鍰及記
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外,汽車駕駛人仍應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記違規點數二點。
前二項情形,因而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
,吊銷其駕駛執照。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九、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十、未依施工之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一、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十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十三、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十四、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十五、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除前二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
二百元以下罰鍰。
不得行駛或進入第一項道路之人員、車輛或動力機械,而行駛或進入者,
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前四項之行為,本條例有較重之處罰規定者,適用該規定。
第一項之管制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如果這個時候出現了這位外國人
肯定直接把垃圾丟回去
請看到最後.....

話說那輛奧迪真大台....
georado1200 wrote:
"8761-M9" ...(恕刪)


那台開福特的人真沒公德心!
真是拉基
亂沒公德心的
笨射一隻

這種人讓他在臺灣生活真的是悲哀
真的很混蛋,這麼沒公德心的人應該重罰、罰到他下次連鼻屎都不敢丟。

mo0928o1 wrote:
這種人讓他在臺灣生活真的是悲哀...(恕刪)


悲哀的是我們吧?! 他應該蠻愜意的.....
超沒水準到了極點,丟垃圾的那隻手會爛光!
這應該可以去檢舉吧!
樓主都有影片了 大概說明一下時間和路段
然後再寄給那個路段的縣市環保局之類的
應該有辦法開罰才是

georado1200 wrote:
"8761-M9" ...(恕刪)
家庭教育失敗,明明是錯的事,還要去做,有此可見這家人一定都是是累犯~抓去槍斃算了,台灣就是這些沒公德心的人在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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