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黃牌重機違規逐年增加 違規超速最多

RMFISH2 wrote:
我若要在嘉義市的道路...(恕刪)


不是要等20台違規
是通過各20台後有幾台違規

雖然汽車--總數遠大於--重機

但都是--隨機--計算20台

汽車和重機在這樣的條件下

違規比例--違規/20台

會是多少

RMFISH2 wrote:
我若要在嘉義市的道路上 湊滿20台違規的大型重機 我應該先餓死在路邊... ...(恕刪)

別這樣嘛? 不然我贊助你三個便當(apple203賣的一個49元)



一定要為國家為百姓湊足20台大型重機違規喔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jacky_hmk wrote:
不是要等20台違規
是通過各20台後有幾台違規
雖然汽車--總數遠大於--重機
但都是--隨機--計算20台
汽車和重機在這樣的條件下
違規比例--違規/20台
會是多少

米咖 wrote:
別這樣嘛? 不然我贊助你三個便當(apple203賣的一個49元)

一定要為國家為百姓湊足20台大型重機違規喔

賣安捏啦...
我這邊有時1~2個月下來 除了在我攤子附近 固定的一台上下班通勤的Z750S以外
都還看不到別台大型重機在路上跑
要等到20台
我真的會餓死啦...

如果要20台汽車的違規 我馬上給你嘛~

jacky_hmk wrote:
不是要等20台違規
是通過各20台後有幾台違規
雖然汽車--總數遠大於--重機
但都是--隨機--計算20台
汽車和重機在這樣的條件下
違規比例--違規/20台
會是多少


所以這樣統計的意義在於?
那種交通工具對交通的危害那種較大?

違規超速都不可取。但是違規就請開單去罰!
對一個隨處可見的違規大宗視而不見,然後對少量的重機大肆聲討?這是為什麼?
如果要針對樣本數量少,超跑也很少見啊,超跑的超速情況應該也很普遍吧?
超跑也屬於汽車,為什麼不來限制汽車?

重點是因為制定規則的人不騎重機吧?所以限制重機,大聲罵都沒關係吧?
汽車因為我要開,所以發生問題都是個案,跟我沒關係,怎麼可以限制你說是吧?


feelingchiay wrote:

新聞寫的是這樣:

統計違規情形發現,99年至101年7月共2年7個月期間,黃牌及紅牌重型機車違規超速位皆居第一,黃牌車超速共舉發681件,平均每輛黃牌車就有0.94次超速;此段期間紅牌車超速共舉發4,858件,平均每輛紅牌車亦有0.89次超速;另反觀同期間平均每輛機車僅有0.13次超速、每輛汽/機車輛僅有0.19次超速,顯見大型重型機車超速偏高。

來源網址

基本上,是比例問題啊~





所以呢?

車輛數少的超速最該死一定要拿出來用力鞭

車輛數最多的盡管用力超速沒關係

反正大家都混在一片大海裡沒人看得見?

真是被成功教育的好國民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jacky_hmk wrote:

不是要等20台違規
是通過各20台後有幾台違規

雖然汽車--總數遠大於--重機

但都是--隨機--計算20台

汽車和重機在這樣的條件下

違規比例--違規/20台

會是多少





我很好奇你站在你家巷子口一個小時會看到重機幾台

然後只要沒有重機通過

其他各式車種亂七八糟的違規都可以無視不用討論

真有一套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我在第三頁、24樓的貼文
是有錯怪了交通局資料
在此道歉

原因也是出在水果報的內容過於簡陋
只提件數與倍數
實情是交通局的資料中所提的倍數
是根據各車種違規的比例之間相互比較出來的倍數

完整整理如下:

統計違規情形發現,99年至101年7月共2年7個月期間
黃牌車登記數為728輛,超速共舉發681件,平均每輛黃牌車就有0.94次超速;
紅牌車登記數為5433輛超速共舉發4,858件,平均每輛紅牌車亦有0.89次超速;
另反觀同期間平均每輛機車僅有0.13次超速。
查至今年100年7月普通機車登記數為844327輛,乘以比例0.13次車速,可得普通機車的違規數為844327*0.13=109762.5件,將近11萬件,天啊!
等於普通機車每天就有300.7件超速行為,黃牌是1.86件,紅牌是13.3件。
上面的統計違規比例方法為,該車種之超速總數/總車輛數,屬於單一個別車種之違規比例

整理一下數據如下,99.01~101.07期間
黃牌違規件數:681
紅牌違規件數:4858
普通機車違規件數:109762
若以總違規數來統計之間的比例,可得
黃牌超速是普通機車的0.0062,紅牌是0.0442倍
反過來說,普通機車超速件數是黃牌的161.17,紅牌的22.59倍。

可見,不同的統計方法,所得到的數據資料,對於與受統計物的關係會有不同的見解產生,在交通行為上而言,以該車種的數量、行為來計算是合理正確的,可得該車種在此行為上所佔該車種的比例為多少。
但對於交通安全上來檢視的話,每天道路上有各種車輛與行人會使用,若單以二輪機車統計的話,取自台北市交通局的資料,表示範圍就是在台北市轄區內發生的數據,那麼試問,每天使用在台北市轄區內各級道路,你是開車、騎車、走路,你容易看見或者發生交通事故發生的機率,是要看違規件數高的車種,還是看違規比例較高的車種?
以上給大家思考看看!
就這個主題來說,如果覺得超速是個問題,那就加強取締就好了,搞那麼大動作發佈新聞幹什麼?針對性太明顯,公家機關對人民應該一視同仁,不該對特定族群搞小動作。
『紅黃牌重機違規逐年增加 違規超速最多』


一個年薪十萬的人,今年多賺了一萬,成長10%

年薪百萬的人,今年多賺了一萬,成長1%

請問,誰賺得比較多?

壓力鍋 wrote:
就這個主題來說,如果...(恕刪)


這則統計資料
是台北市交通局的
不是交通部
所以該資料統計的數據就是以登記在台北市的數量為主
台北市機動車輛登記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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