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420810 wrote:沒碰到就沒事??這麼...(恕刪) 我有一次在環河北路往北,台北大橋下面的左彎道,被一台過彎超線的計程車嚇到,緊急剎車鎖死,因為在過彎中,車頭鎖死往前滑,導致左前輪輪圈擦到分隔島。跟警察報案,警察看了以後跟我說,對方未擦撞我車,算是我操作失當,沒得賠。我問警察,那意思是他超線過彎我不能閃,只能直直撞上去才算他的錯囉?警察說:是的,就是這樣!換到這個例子,我看應該也差不多吧。
delykimo wrote:神車沒有原罪, 他其實早就知道大客車要擠進去了兩台車在那邊僵持不下起碼也有四五秒既然他要慢慢開, 難道讓一下有這麼難嗎? 這場車禍根本就不應該發生 我很認真地回答你...如果遊覽車要超車的話..至少他應該要閃左轉燈示警...或是接到小客車後面閃一下大燈提示他要超車...那才是一個標準要超車的方式..而不是直接撞過來.... =_=你可以說T車沒警覺性,但這跟他讓不讓一點關係也沒有..難道只要你察覺 "旁邊有車而且他的前方也有車卡住他",你就要自動降速讓給左右兩側的人過嗎??
想請問一點 "大車的超車道" 也就是中道上的最低速跟其它道有不同嗎? 所以小車開中線就得拼命開就對了? 還是中道跟內道一樣都只能拿來超車?菜麗高色紫 wrote:只准自己一路順暢,不管有無增加其它人麻煩。慢速開在大車的超車道上。再責怪大車逼車…將大車駕駛用路權置於何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