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靠右 機車煞車不及追撞

台灣違規停車的一堆在加上自以為神人的一堆屁孩在加上左右不分的一堆駕駛人
只能說.....這類的事要避免是不可能的
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這條肇責就算有,也絕對不是"轉彎車未讓後方車先行"
而應該是"變換車道未讓後方車先行"...

同一頁有位大大說爭取前後車行為,在這件事故中很難成立
因為最後白車的定位點不"完全在慢車道"上
有跨線且撞擊點在側面,實務上很難爭取到"前後車"

就事論事,拜託勿砲小弟 XD


ytldylan wrote:
不管有沒有提前打燈,...(恕刪)
我的感覺不單只是機車的錯...

我有個疑問點是 為什麼 那輛車靠右角度那麼大 煞車那麼快!!
有可能就是要違規停車吧...因為那裏都是紅線!!

66bbc wrote:
轉發汽車靠右 機車煞...(恕刪)


"趕"死隊
機車的問題比較大,他要趕時間就要騎到禁行機車那條,反而比較安全.
這句話乍看對,實際邏輯是錯的
所以無照駕駛的人,被從後追撞,是無照的人活該倒楣?
酒駕的人正常行駛被從後追撞,是酒駕的人該死?
事故賠償只講肇事責任,不講行政罰則
他有道德瑕疵是他的事,他活該被警察開罰,也是他家的事
不代表有人可以在路上無緣無故撞他
一直以來,這都是兩件事

搖擺天秤 wrote:
直行車本來就有路權
轉彎車必須要讓,不論對方速度或有沒有煞車
更何況出事地點不是十字路口,車子切到路邊更要讓直行車先行
我的同事曾發生過車禍,十字路口轉彎時被直行計程車撞到後面行李箱部份
同事宣聲已經車頭已經通過被對方撞到後半部,且對方計程車沒有煞車
雙方僵持不下,最後還是被判責任較大
因為最後理由是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



沒錯

台灣人都以為方向燈無敵
打了方向燈就開始慢慢往旁邊車道開以為這樣沒有違規

只要直行車不讓
轉彎車就算等十分鐘也不能切


happy = new year(2011);
這個地方是不是中和往土城路段????????????????????
Novitec458 wrote:
台灣違規停車的一堆在...(恕刪)
機車的問題吧

白車都提早打方向燈了 機車還要硬衝

而且機車在後方 一定可以看得最清楚

這樣也能出事

表示根本沒注意看前方車輛的方向燈阿

不過很好奇最後會怎麼判就是了

這種情況幾乎天天都有吧



butter1252 wrote:
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恕刪)


其實機車應該也是處在變換車道的狀態吧,

因為黑車已佔住慢車道, 所以機車先切回外車道, 然後從外車道因為被行車紀錄器的車子擋住, 二度變換車道回慢車道, 超越該車之後, 撞上白車, 這樣他一樣擁有慢車道的路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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