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厭自行車不是沒有原因的~ 每個星期都會上演~

pingrong wrote:
我指的是汀州路三段夜市那邊(東南亞戲院那邊),那些大學生當所有行人專用道都是台大校園嗎?還常常亂停騎樓,品格低落。

確定有違法的話就快去檢舉吧
這些小孩子的確相當欠教育

cd0124 wrote:
給妳1萬個讚
每次在台北公館的人行道或斑馬線走路
都覺得橫行無阻的腳踏車很討厭

情緒性敘述缺乏客觀描述

舟山路口前
每次過馬路時不走斑馬線
橫行無阻擋在自行車道上
目中無其他用路者的行人
也相當討厭啊
此外校園周邊行道也是行人與自行車共道
要有彼此知覺相互尊重的覺悟
身為用路人如果自己的安全自己都不負責
那還有甚麼資格叫其他人為您承擔?
這個討論串相當有意思
要不要另開個討論串來討論?
像您這樣隨意丟個射後不理的情緒性發洩文
不具意義 也
違規行為實不可取.

賭注的是自已的生命

當違規行為人傷了 ~ 殘了

再多的話語也改變不了命運時

回頭想想 ~ 值得嗎 ?

醫院復健科走走 . 多幾分關懷與警惕

生命是可貴的

cgiphpasp wrote:
先說聲抱歉~ 測試今...(恕刪)


當我騎上單車時,我很怕摩托車或汽車違規撞到我

當我開車時,我很怕單車並排,違規,然後我撞到他們

我認為台灣人只要上了車,不管什麼車,都會變個人

所以,只好自己小心點

題外話:這是在進入三芝前的7-11吧,假日車友多的時候常看到這種情形

大概快渴死了吧,只好闖紅燈趕快補水

freemanwtc wrote:
確定有違法的話就快去...(恕刪)


"給妳1萬個讚
每次在台北公館的人行道或斑馬線走路
都覺得橫行無阻的腳踏車很討厭"

我這樣叫做"隨意丟個射後不理的情緒性發洩文"????

老兄, 你熱昏中暑了吧!
想必你也是在公館橫行無阻的腳踏車騎士吧!
如果不是
請你在傍晚時分去台大羅斯福路側門要過馬路去公館夜市那個路口看看
幾乎沒有腳踏車是用牽的過馬路的
全是在斑馬線上全力猛衝
每次我牽著小孩過馬路都深怕被來自四面八方的腳踏車撞到

信義路的騎樓也是
因為捷運信義線施工
所以腳踏車全騎到店家騎樓
有一次帶小孩要從某間店出來
差點被一位中年男子騎車撞到

腳踏車沒車牌
如果撞到行人逃逸
想追查根本不可能
希望政府在大力提倡騎單車節能減碳的同時
也能拿出管理辦法來處罰違規的腳踏車
不要讓處於根本弱勢的行人毫無保障



freemanwtc wrote:
確定有違法的話就快去...(恕刪)



法條規定如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3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
側路邊行駛。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26 條

慢車行駛,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

競速、並排跟蛇行都是違規的,就算在河濱也一樣,這部分在第124條也有規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24 條
慢車起駛前應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
人優先通行。
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
員之指揮。
慢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
列規定行駛:
一、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
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
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二、單行道道路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三、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
四、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慢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變
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應注意安全之距離。
慢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與他車行駛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給各位参考!
我想
熱昏頭又為孩子擔心受怕的
是身為家長的你
擦擦汗吧
鎮定點!

台大羅斯福路側門要過馬路去公館夜市那個路口
有畫設斑馬線
也有畫設自行車過道
當你是行人就走斑馬線
當你騎自行車就走自行車道
自行車若騎上斑馬線嚇著您
儘管開口罵沒關係
這些小孩除了讀書考試比較行
其餘方面的確欠教育..

帶你的小朋友出門
教他學習與適應社會規範
學著察覺、避開危險
並且保護好他們
這才是你身為家長的優先責任
其它多餘的抱怨
有如狗吠火車
對於改變現狀無濟於事
不如打1999的電話給郝事多去反映問題

經此一文
往後我看見牽小孩過馬路不走斑馬線卻走在自行車道上的大人
我將收起對家長帶孩子出門很辛苦的體恤之情
立刻大聲糾正!


cd0124 wrote:
老兄, 你熱昏中暑了吧!
想必你也是在公館橫行無阻的腳踏車騎士吧!
如果不是
請你在傍晚時分去台大羅斯福路側門要過馬路去公館夜市那個路口看看
幾乎沒有腳踏車是用牽的過馬路的
全是在斑馬線上全力猛衝
每次我牽著小孩過馬路都深怕被來自四面八方的腳踏車撞到

信義路的騎樓也是
因為捷運信義線施工
所以腳踏車全騎到店家騎樓
有一次帶小孩要從某間店出來
差點被一位中年男子騎車撞到

腳踏車沒車牌
如果撞到行人逃逸
想追查根本不可能
希望政府在大力提倡騎單車節能減碳的同時
也能拿出管理辦法來處罰違規的腳踏車
不要讓處於根本弱勢的行人毫無保障
希望腳踏車可以消失在山區道路.

進入一個盲彎(上坡),然後眼前出現兩台並排的腳踏車? 根本欠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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