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uka MRE wrote:真不知道發文取暖能改變什麼? 取暖成功目擊者表示:非常主動樂意提供影片取暖失敗目擊者表示:有也不給你這就是差別成功或失敗,似乎結果很明顯了回歸正題你這幾篇都已經下沉了,不會再回到首頁了要嘛再發一篇(結果還是合併到這裡,一樣沒多少人看的到)主動找記者吧
hugo0221 wrote:在台灣就是傷者為大非常無奈!不和解就是過失傷害就因為有一句「應注意而未注意」 汽車駕駛只要隨便搞個頸部扭傷或胸部挫傷的驗傷單(弄驗傷單的方式隨便google就找的到)互控過失傷害雙方立場就平等了
真超究極喜憨兒改 wrote:有時候就算沒喝酒沒開...(恕刪) 已到路口我會踩油門,來不及過去就先停下....之前同事撞到闖紅燈的機車,對方也是進加護病房,結果車上沒行車紀錄器,路□四支監視器故障,最後車子自己修,還要賠對方錢。之後他就乖乖的去買行車紀錄器來裝了............不管如何,希望女騎士沒事。